“那是開胃菜。”毒液滿不在乎,“我現在需要補充。巧克力,大量的巧克力。或者,再來個腦子。”
“腦子沒有!”林宇翻了個白眼,“我答應你的是巧克力。”
“那就巧克力。每天五磅,說好的。”
林宇心算了一下。
五磅巧克力,按紐約便利店的價格,怎麼也得五十美元往上。
也就是說,光喂這貨,他一天就要花掉五十塊。
七百五十塊,每天扣五十喂毒液,還不算自己吃飯、住店。
他撐死了能熬半個月。
半個月之後,沒錢買巧克力,毒液就會開始啃他的內臟。
林宇盯著天花板那盞忽明忽暗的燈,第一次認真考慮起賺錢的事。
正經工作?
他連合法身份都沒有,工作簽證更是想都別想。
就算有,他一個剛穿越過來的,能找到什麼班上?
端盤子洗碗,一個月撐死兩千塊,還不夠喂毒液的。
不正經的方法?
林宇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
皮膚底下,黑色的紋路偶爾一閃而過,像活的紋身在皮肉裡遊走。
他剛才親眼見過這玩意兒幹了什麼。
八秒鐘,三個全副武裝的僱傭兵,兩死一暈。
子彈打在身上跟撓癢癢一樣。
他想起昨晚那把塞在褲腰裡的手槍。
想起對講機裡那個焦急的聲音。
想起牆上那個被一拳砸出來的大坑。
他這一身本事——準確說是毒液這一身本事——拿來乾點什麼,錢不就來了?
黑幫收保護費的錢,劫匪搶的錢,那些壞人兜裡的錢……
反正都是髒錢,吃了喝了,他良心一點不會痛。
這念頭一冒出來,林宇自己都被嚇了一跳。
他原本是個連闖紅燈都不敢的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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