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半,林宇站在“明月”中餐館門口,猶豫了好一會兒。
這家店他聽過,法拉盛數一數二的粵菜館,平時排隊都得等位。
今晚門口掛著塊牌子——本店包場。
兩個穿黑西裝的壯漢守在門口,看見林宇過來,其中一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側身讓開。
林宇身上穿的是他最好的那件T恤。沒有洞的那件。其實也就比別的少幾個破口,領子還是松的。
他踩著人字拖走進去,整個餐館空蕩的,只有正中央那張大圓桌坐著一個人。
那人的塊頭大得離譜。
兩米高的身軀裹在一身定製的深色西裝裡,坐在加固過的椅子上。光頭,寬臉,一雙小眼睛嵌在肉裡,看不出情緒。
林宇站在門口,第一反應是這桌子椅子能不能撐得住。
“坐。”金並抬手做了個請的姿勢,“別客氣。”
桌上擺著北京烤鴨和宮保雞丁,還在冒熱氣。
林宇拉開椅子坐下,先夾了塊鴨肉塞嘴裡。
確實好吃。皮脆肉嫩,比他平時點的外賣強一百倍。
“菲斯克先生。”林宇嚼著鴨肉,含糊地說,“有話首說吧。我這人腦子不好,繞彎子聽不懂。”
金並的小眼睛盯著他看了幾秒。
“你搶了我將近二十萬美元。”
林宇手裡的筷子停了一下。二十萬?他自己都沒算這麼細。
“我本可以再派人來。”金並的聲音很平,“一百個,兩百個。但靶眼回來告訴我——硬來,得不償失。”
林宇心裡那塊石頭落了一半。果然,靶眼回去說了實話。
“所以我換個方式。”金並伸出粗大的手指,把桌上一份檔案推了過來。
林宇放下筷子,翻開看。
檔案不厚,裡面列著幾個名字,每個名字後面都跟著照片、地址、活動規律。
他掃了幾眼。這些人他不認識,但每個名字旁邊都標著身份。
俄羅斯幫的頭目,義大利家族的二當家,布魯克林販毒團伙的老大。
全是黑幫裡有頭有臉的。
林宇抬起頭。
“你想僱我當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