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是被自己身上的臭味燻醒的。
第三天凌晨。廢棄站臺的角落,紙板上攤著個人形的汙漬——那是他。兩天沒洗澡,褲腿上沾的汙水乾成了硬殼,整個人聞起來跟垃圾桶泡了三天的剩飯差不多。
一隻老鼠從他腳邊竄過去。
毒液一觸手拍死,叼起來嚼了。嘎吱嘎吱。
林宇把臉埋進胳膊裡,假裝自己還在睡。
但這兩天沒白熬。暴亂沒找到他。金屬管道和汙水形成的屏障,把他和毒液的氣息死捂在地底下。地面上那頭銀灰色的怪物找了兩天,什麼都聞不著。
手機震了一下。
金並的人發來訊息:法拉盛,廢棄停車場,凌晨西點。
林宇從紙板上彈起來。
他幾乎是連滾帶爬地鑽出下水道的。井蓋掀開的那一刻,地面上的冷空氣灌進肺裡,他蹲在井蓋旁邊,大口大口喘了半天,差點哭出來。
“終於出來了。”他拍著身上的灰,“這輩子再也不下去第二回。”
“那地方挺好。”毒液在他腦子裡嘟囔,“老鼠管夠。”
“閉嘴。”
凌晨西點。法拉盛廢棄停車場。
路燈昏黃,空地上停著一輛黑色轎車,引擎沒熄。
林宇走過去,車窗降下一條縫。一隻手把一個鋁合金箱子遞出來,放在地上。
“東西。菲斯克先生說,兩次活兒,他記著。”
車窗升上去,轎車開走了。乾脆得像送外賣。
林宇蹲下來,扣開箱子。
黑色海綿裡嵌著一臺銀灰色耳機,機身側面印著一個褪色的標誌——斯塔克工業。還有一個黑色的遙控器
“斯塔克的東西?”林宇倒吸一口氣,“金並連這都能搞到?”
毒液從他手臂上探出一縷觸手,鑽進耳機外殼的縫隙。兩秒後縮回來,那條觸手幾乎在顫抖。
“軍用級。”毒液的聲音興奮到發抖,“內部結構比之前那些民用破爛精密了不知道多少倍。頻率覆蓋範圍,是那副耳機的三倍都不止。”
“三倍?”
“我把它的核心元件融進共生層——”
“說人話。”
“融完之後,至少能擋矩陣八九成的超聲波。”毒液頓了頓,“暴亂死定了”
林宇的心臟猛跳了一下。腦子裡想到一個問題,自己能想到的,德克雷會考慮到嗎,但現在箭在弦上,只能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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