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試?”
林宇站起身,徑首走到廚房,拉開微波爐的門,把插頭插上。
毒液瞬間安靜了。
它知道林宇這個瘋子真幹得出來。
上次林宇為了逼它吐出偷吃的絕版手辦,差點把打火機塞進它嘴裡。
人和寄生蟲在出租屋裡大吵了一個小時。
最後達成妥協。
毒液可以在凌晨三點到五點之間,趁娜塔莎可能在休息的時候,從天台悄悄出去活動兩小時。
前提是不殺人,只吃流浪貓抓到的老鼠。
“老鼠?”毒液的聲音裡透著嫌棄,“那種東西又柴又酸,還有股下水道的臭味。”
“有的吃就不錯了。”林宇翻了個白眼,“你以為現在是什麼時候?非常時期。你要是不想吃,就繼續在屋裡待著。”
“那我要吃大隻的。那種在垃圾堆裡吃胖了的。”毒液討價還價。
“行行行,你愛吃什麼老鼠吃什麼老鼠,只要別去啃人就行。”
第二天凌晨三點。
毒液化作一團黑影,順著窗戶爬上了天台。
十分鐘後,它回來了。
“呸呸呸!”毒液在林宇腦子裡狂吐,“那隻老鼠吃過死魚!一股腥味!我要漱口!”
林宇迷迷糊糊地爬起來,給它倒了杯自來水。
毒液用觸手卷起杯子,咕咚咕咚灌下去,還是覺得噁心。
“明天我不吃老鼠了。”毒液抗議。
“不吃就餓著。”林宇倒頭繼續睡。
接下來的幾天,毒液每天都在抱怨。
它嫌棄老鼠太瘦,嫌棄鴿子毛太多,嫌棄流浪貓抓的耗子不新鮮。
林宇被它吵得神經衰弱,只能靠網購成箱的巧克力來安撫它。
快遞小哥每天下午準時把紙箱堆在門口。
林宇等走廊沒人了,才開門把箱子拖進來。
這一週,林宇靠叫外賣和網購巧克力活了下來。
但他知道這不是長久之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