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瑞的電話,在新聞播出十分鐘後就打來了。
林宇正盯著天花板發呆,手機震得茶几嗡嗡響。
他看了一眼來電顯示,嘆了口氣,接了。
“你看新聞了?”弗瑞開門見山。
“看了。”林宇有氣無力。
“那個紅色的東西。”弗瑞頓了頓,“跟你身上那個,是同類?”
林宇愣了一下。
“算是。”林宇沒瞞,“是毒液的後代。它叫屠殺。”
“後代?”弗瑞那邊沉默了兩秒,“它能繁殖?”
“別問細節,問就是外星生物的繁殖方式很複雜。”林宇不想解釋那一堆細胞分裂的破事,“你只需要知道,它比毒液更強,更瘋,更嗜血。”
“能處理嗎?”
林宇張了張嘴,又閉上。
這是他最不想回答的問題。
“……不確定。”他實話實說。
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
“這不是我想聽的答案。”弗瑞的聲音冷了下來。
“那你想聽什麼?”林宇火氣也上來了,“你想聽我說‘包在我身上’?大哥,那東西一晚上殺了十七個人當消遣。我又不是超人。它跟毒液同源,毒液的弱點它一半都沒有,我拿什麼跟它拼?”
“你身上那個共生體,不是號稱無敵嗎?”
“無敵是對那些拿槍的凡人。”林宇翻了個白眼,“屠殺不是凡人。它是毒液的升級版。讓毒液去打它,跟讓我左手打右手差不多——還是打不過的那種。”
弗瑞沒說話。
林宇能聽見電話那頭傳來輕微的呼吸聲,還有手指敲桌子的篤聲。
老頭在盤算。
“你月薪五萬美元。”弗瑞終於開口。
林宇心裡一動。
來了。
“五萬是日常任務的錢。”林宇靠在沙發上,慢悠悠地說,“清個倉庫,偷個情報,那種活五萬合理。但這次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
“這次是要命的活。”林宇豎起一根手指,雖然弗瑞看不見,“那東西要吃了毒液,要殺了我。我去打它,是拿命換。五萬的工資,買我的命?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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