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頂流巨星從跑男開始》第174章 正主不急,粉絲先急了(1)

作者:樹人王s·24天前

不出意外,林楓在時裝週的表現再次登上了國內的熱搜榜單。

他真的不想上熱搜,奈何成為頂流之後,相關話題的討論度越來越高,也就成了熱搜榜單的常客。

牆外開花牆內香,林楓從下車到進入內場的那段影片被國內網友們瘋傳。

尤其是那段踏上紅毯,接受兩排記者和圍觀群眾吶喊的片段,被林楓的粉絲大吹特吹。

【這就是林哥的國際影響力!】

【林哥閃耀巴黎!】

【連老外都被林哥的造型折服。】

……

這次看秀的造型被他的粉絲奉為內娛的年度造型,己經被粉絲吹成當今的內娛,乃至是亞洲、全球第一帥了。

真的,他們敢吹林楓都不敢認。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如果林楓真有粉絲吹的那麼屌,就不會連名字都要國人科普給外國人了。

不過誰叫現在勢己經造起來了,網友們只會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

就算林楓親自下場去解釋,去說明真實的情況,他的粉絲也只會誇他謙虛,然後繼續到外面吹。

所以,還是任由其發酵吧,只要看好自家粉絲,不去得罪其他人就行。

哦對了,寬面除外,他和他的粉絲可以隨便得罪。

這次時裝週,林楓最大的收穫不是ins的漲粉、也不是造型被外國媒體認可,而是拿到了一份新合同。

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在林楓解約之後,為期還是一年。

之前徐姐跟著過來,本打算是談個三年的長期合同,那樣有利於品牌對林楓的宣傳。

但經過在巴黎的這幾天,尤其是看到林楓在街頭演唱的新歌受到這麼多人歡迎的時候,徐姐就改變了主意。

不要長期合同了,林楓現在咖位提升的太快,只是隨便在街頭唱個歌都能漲粉好幾萬。

長期合同對人氣快速提升的林楓來說是吃虧的。

於是徐姐向對方重新提出條件,大家經過重新協商之後,開出的新合同是這樣的:

合同期限一年,林楓的代言等級從原本的大中華區代言人,提升到亞太區的形象大使。

合同生效時間為2月1日,那時候林楓跟華藝的合同早己到期。

新合同就是以林楓個人的身份拿下的,簽約費也不會被分走。

另外還有林楓的ins賬號也被LV的大公子和大公主關注,預示著雙方將會加深合作。

拿下新等級的代言之後,林楓當然是很高興的。

剛好他團隊的人都在巴黎,於是他大手一揮,豪氣的表示一人送一件奢侈品,價值在5萬以內任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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