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後來,我再也沒有見過盛凌華。
關於她的訊息,都是從秦語瀾那裡斷斷續續聽來的。
那天晚上之後,盛凌華在宴會廳外面坐了很久,保安去勸了兩次,最後是秦語瀾把人架走的。她把自己關在公寓裡三天,沒吃東西。
第四天,她走出門,開始收拾東西。
聽秦語瀾說,她離開了這座城市。
走的那天是清晨,天剛亮,她叫了一輛最普通的計程車。
後備箱裡沒有行李箱,只放了一箇舊紙箱。
紙箱邊角磨得發白,用透明膠帶封了兩圈。
紙箱裡沒有錢,也沒有衣服。
只有幾件我以前隨手給她買的襯衫,疊得整整齊齊。
最上面放著我丟掉的那枚發黑的銀戒。
戒指已經氧化得幾乎看不出原本的花紋,側邊還有一道淺淺的劃痕,是某次她生氣時揮手磕在桌角留下的。
她去了一個偏遠的北方小城,找了個份普通的文職工作。
每天按時上下班,住在一間月租幾百塊的舊單元樓裡。
秦語瀾去看過她一次。
回來之後跟我說,盛凌華瘦了不少,但精神還算正常。
她住的屋子裡沒幾件傢俱,但收拾得乾淨。
窗臺上放著一個相框,裡面是空的,照片被抽走了。
只有那枚銀戒被放在相框中間,像一張沒有面孔的像。
一輩子都在為自己曾經的傲慢和背叛贖罪。
她終身未嫁。
鄰居要給她介紹物件,她都搖頭拒絕。
時間長了,也沒人再提。
她就那麼一個人住著,白天上班,晚上回家。
每到深夜,她都會拿出那枚銀戒,用一塊舊絨布擦了又擦,然後握在手心裡,一個人在出租屋裡坐到天亮。
但她永遠也等不到我的原諒了。
有些錯誤,一旦犯下,就是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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