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逼我替弟弟頂罪,我按下手印他們後悔瘋了》第2章 簽字筆滾到我的手邊(1)

作者:硯秋禾下土·15天前

第2章

簽字筆滾到我的手邊,沾上了一點血。

父親見我沒有去撿,臉色漸漸陰沉。

“明軒馬上要娶泰豐集團董事長的女兒。”

“婚禮一結束,他就能進集團當副總。”

“他的前途不能毀在這種事情上。”

我看著他。

“所以我的前途就能毀?”

父親像是聽見了什麼笑話。

“你有什麼前途?”

“當了八年兵,大學都沒讀過,回來以後能找到什麼正經工作?”

“你弟將來發達了,還能給你一口飯吃。”

“現在讓你進去幾年,就當你為這個家作貢獻。”

母親跟著點頭。

“你是哥哥,本來就該多替弟弟擔待。”

“況且你身體好,在哪裡都能熬過去。”

“明軒從小沒吃過苦,真進了監獄,會被人欺負的。”

他們害怕顧明軒吃苦。

所以便可以砸斷我的腿,把我送進監獄。

父親彎腰撿起另一瓶沒有開封的紅酒,在掌心裡掂了掂。

“婚禮儀式結束前,你必須把字簽了。”

“否則,我把你另一條腿也廢掉。”

母親聽見這句話,非但沒有阻止,反而將認罪書往前推了推。

“沉舟,你別逼你爸再動手。”

“他都是為了這個家。”

我靠著沙發坐起來,用手死死按住傷口上方。

失血正在帶走體溫。

休息室裡的暖氣開得很足,我卻覺得渾身發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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