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殘忍姐妹花
“1995年底,我又一次被齊明打了。”李桂芝說,她滿心憤怒,當即決定找個人狠狠收拾齊明一頓,於是便找到了馬洪海。
李佑北問道:“馬洪海是誰?”
李桂芝答道:“一個無業遊民,曾經因為搶劫坐過牢。”
李佑北追問:“你是怎麼認識他的?”
“我、我就是在街上偶然碰到的。”李桂芝眼神閃爍,語氣支吾。
“不能吧?你一個銀行白領,怎麼會隨隨便便在街上認識一個無業遊民呢?”李佑北盯著李桂芝的眼睛,步步緊逼,“是別人介紹給你的吧。”
李桂芝頓時沉默不語。
“說!究竟是誰介紹給你的?”李守東厲聲呵斥。
“我姐。”李桂芝嚇得渾身一哆嗦,終於說了實話。原來,幫她僱兇的人,正是她的姐姐李桂香。
李桂芝回憶,1995年底再次被齊明毆打後,她哭著跑回孃家,向已經離婚獨居的姐姐李桂香訴苦。
李桂香看著妹妹被打得遍體鱗傷,心疼得無以覆加。
“要不找個人狠狠收拾齊明一頓,看他以後還敢不敢動手打你!”李桂香當即出了個主意。
李桂芝當場就動了心,姐妹倆一番合計,李桂香想起了自己的麻友馬洪海。此人有犯罪前科,心狠手辣,又正缺錢花,正是幹這種事的合適人選。
李桂香隨即找到馬洪海,給了他兩千塊錢,讓他幫忙教訓一下妹夫齊明。可馬洪海幾次設計埋伏,都沒找到下手的機會。
轉眼到了1996年2月底,李桂芝越來越急躁,乾脆跟馬洪海攤了牌。
“你也別再找機會打他了,我已經受夠了,咱們想個法子,直接弄死算了。”李桂芝突然露出了狠勁。
“弄死?行!那得兩萬塊錢。”馬洪海趁機獅子大開口。
“錢不是問題,一定要處理得乾淨,不能留下任何痕跡。”李桂芝提出了硬性要求。
“只要你肯出錢,我肯定給你辦得漂漂亮亮的。”馬洪海壓低聲音叮囑,“為了避免被警方查到痕跡,這事不能在你家做,得找個隱蔽的地方,最好是租個房子。”
“行,你去租,租金我出。”李桂芝痛快答應。
很快,馬洪海就透過朋友租下了清河街225號的平房,收拾妥當後,便請李桂芝和李桂香前來檢視環境。為了證實租房事宜已落實,馬洪海還把租房協議交給了李桂芝,並稱一次性租了三個月。李桂芝把租房協議揣進兜裡,又額外給了馬洪海一千塊錢。
“過幾天,你找個理由把他領到這裡來。”馬洪海對李桂芝交代,“到時候我在屋裡等著,幾下子就能把他弄死,再把屍體扔進裝滿硫酸的水缸裡,保證一點痕跡都不留。”
“行,就照這個方案來。我3月3日中午要出差,咱們就定在3月2日晚上動手。”李桂芝語氣異常淡定,彷彿在商議一件再平常不過的小事。
3月2日晚,李桂芝回到家,一改往日的冷淡疏離,對齊明百般溫柔。她謊稱自己看中了一輛二手計程車,想讓齊明陪她去看看,說車主就住在清河街附近,還許諾等買了車,過段日子就和齊明一起回老家走親戚。
齊明絲毫沒有起疑心,還以為夫妻關係終於緩和了,當即滿口答應。因為心情愉悅,齊明還特意給姐姐打了通電話,告知姐姐夫妻倆關係好轉,過幾天要回老家串門。
當晚19時許,李桂芝帶著齊明打車來到清河街,走到那間平房門口時,馬洪海開啟房門,謊稱車主在屋裡等候。齊明毫無防備地推門而入,剛進屋,馬洪海就攥著一把尖刀,狠狠扎進了他的胸口。
齊明疼得“啊”地慘叫一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