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哭,沒有發抖。
心裡很平靜,像一片被風吹乾的湖面。
我走進書房,拉開抽屜,拿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又去臥室衣帽間,拿了換洗衣服、護照、銀行卡。
我把所有東西裝進一個行李箱,拉上拉鍊。
最後環顧了一眼這個住了三年的房子。
然後拉著行李箱走出家門,輕輕關上門。
第二天早上九點半,我準時到了民政局。
門口排隊的人不多,我取了號,坐在大廳的塑膠椅子上等。
十點整,我看了看手機,沒有未接來電,沒有訊息。
十點半,還是沒有。
我撥了沈硯的電話,響了四聲才接。
“喂?”
“我在民政局,已經十點了。”
電話那頭傳來商場的背景音,還有蘇檸的聲音隱約在笑。
“林知,你現在打這個電話是什麼意思?”
“昨天說好了,今天來辦離婚手續。”
“我在陪小檸買換季的衣服,她一個人不知道怎麼挑。”
“你鬧鬧脾氣就算了,不要得寸進尺。”
“我沒鬧脾氣,我已經在民政局等你四十分鐘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別催,晚點過去。”
“沈硯,我等你到十二點,不來就法院見。”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
“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很明確,今天要麼辦手續,要麼我找律師起訴。”
“你威脅我?”
“我在通知你。”
我掛了電話,繼續坐在椅子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