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著衣袖,忽然鼻酸。
原來我也可以擁有好東西。
那天我買下了那件大衣。
刷卡的時候,心疼了一下,卻沒有後悔。
回家路上風很大,我裹緊衣領,忽然覺得自己好像終於從那間沒有窗戶的房間裡走出來了。
我委託律師整理了所有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
四年來,他們以“補繳養老保險”為名,讓我持續轉賬。
可實際上,那筆錢被他們用於支付妹妹購房首付。
律師說,這不只是家庭糾紛。
至少可以要求返還不當得利。
如果能證明他們存在虛構用途、誘導轉賬的行為,還可以進一步追責。
我沒有猶豫。
我說:“起訴。”
律師問我:
“你確定嗎?他們畢竟是你的父母。”
我看著窗外的陽光,沉默了幾秒。
然後說:
“正因為他們是我的父母,所以他們知道怎樣騙我最疼。”
“我不是要報復。”
“我是要把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律師很快向法院提交材料,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爸媽收到傳票那天,家裡徹底亂了。
我媽給所有親戚打電話哭訴。
“南絮瘋了!”
“她居然告親爸親媽!”
“我們養她這麼大,她現在為了錢要把我們逼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