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個月,林嘯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交接工作,手上的幾個中小型案件移交給了高科組的其他同事。
布萊克威爾案的後續跟蹤,包括可能的上訴和最終徵收,由蘇珊和恩格爾共同負責,他不再參與。
第二件,告別。
他請高科組的所有人吃了一頓飯,在那家川菜館。
傑森點了水煮魚,第一次,而且吃了三塊。雖然辣得他滿頭大汗,但他堅持說“不辣不辣,完全能接受“。
他回了一趟聖何塞。
林媽媽照例做了一桌子菜,但這次多了一道,腸粉,用的是外婆的那個金屬盤。
“你走之前,再吃一次。“她說,“到了紐約,你自己做,別忘了,兩分鐘,不多不少。“
林爸爸在後院的椅子上坐著。這次他沒有喝茶,而是拿著一個小本子,在上面寫什麼。
林嘯走到他旁邊。
“爸你在寫什麼?“
林爸爸猶豫了一下,然後把本子遞給了他。
是一張紙條,上面用歪歪扭扭的中文寫著,
“美國好不好?好,因為阿凱在這裡。“
林嘯看著那幾個字。
他的鼻子酸了一下。
“爸,這是。“
“你奶奶問的那個問題。“林爸爸的聲音很低,“我想了十三年,終於想到了答案。“
林嘯看著那張紙條。看了很久。
然後他把紙條摺好,放進了襯衫口袋裡,貼著胸口。
“我幫你帶著。“他說。
第三件事,他去看了沃爾特。
老人還在阿蒂斯角公園的那張長椅上,手裡還是那本翻爛了的《孫子兵法》。
林嘯在旁邊坐下來。
“我要走了。“
“去哪?“
“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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