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嘯跟惠敏·樸的關係,是從隔間壁開始的。
國稅局的灰色隔間,隔音效果極差,基本上是裝飾性的,你在隔間裡打電話,隔壁聽得一清二楚,如果你刻意壓低聲音,那效果更差,因為低頻的聲音更容易穿透薄隔板。
林嘯很快就習慣了聽到惠敏工作時的聲音,
她打電話的聲音,比面對面說話時更尖銳更快速,像一挺加了消音器的機槍,每個字都短促有力不帶一絲多餘。
她翻檔案的聲音,紙張摩擦的“沙沙“聲,偶爾夾雜著紅筆畫圈時的“唰“聲。
她喝咖啡的聲音,不是那種優雅的小口啜飲,而是一種“仰頭灌下去“的大口吞嚥,像戰場上計程車兵在兩次射擊之間灌一口水。
還有,她偶爾自言自語的聲音。
這個習慣林嘯是在第二週才注意到的。
惠敏在分析檔案的時候,遇到關鍵的數字或段落,會不自覺地小聲念出來,有時是英文,有時是韓語,後者林嘯聽不懂,但從語調判斷,大概是在罵人。
有一天下午,他聽到惠敏用韓語罵了一句什麼,然後用英文低聲說了一句,
“這些人怎麼每次都把手續費藏在附註十七里……“
附註十七。
林嘯的耳朵動了一下。
他正在看的那份格林斯通的總收益互換合約,也有一個附註十七。
他之前沒有特別注意,因為附註十七的內容是“合約終止條件“,看起來是標準的法律條款。
但惠敏說的“手續費“,
他翻回到附註十七。重新看了一遍。
這一遍,他看得更仔細了。
附註十七的第三段,有一句話,用極小的字號印著,
“如合約在約定日期前因非市場原因終止,甲方(格林斯通)應向乙方(高盛)支付等同於合約名義金額百分之零點五的提前終止費。“
百分之零點五。
聽起來不多?
合約的名義金額,十五億美元。
百分之零點五,七百五十萬美元。
七百五十萬美元的“提前終止費“,
但問題是,在過去十年裡,格林斯通跟高盛簽了二十三份總收益互換合約,沒有一份被“提前終止“過,全部都到期了結了。
一份都沒有。
那這個“提前終止費“條款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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