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0日,太原中級人民法院。
冬天的太原很冷,風颳在臉上像刀子。法院門口停滿了車,各路記者扛著攝像機等著,路過的行人紛紛駐足圍觀。
加代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從車裡出來,寒風灌進領口。丁健走在他右邊,江林走在他左邊,三個人步伐沉穩,目不斜視。
“代哥,緊張嗎?”江林低聲問。
“不緊張。”加代說,“又不是我殺了人。”
三個人走上臺階,推開法院的大門。大廳裡暖氣很足,和外面判若兩個世界。
審判庭在三樓,是個能容納兩百人的大庭。旁聽席上坐滿了人,有記者、有律師、有雙方家屬、有看熱鬧的群眾。加代掃了一眼,看到了勇哥——他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戴著墨鏡,微微點了點頭。
原告席上坐著李桂蘭,一個西十多歲的女人,穿著一身黑,眼圈通紅,臉上帶著恨意。她旁邊坐著韓德民的大兒子,二十出頭,寸頭,目光兇狠地瞪著加代。
加代沒有迴避那道目光,平靜地看了回去。
審判長敲了法槌:“現在開庭。”
整個法庭安靜下來。
庭審持續了三天。
第一天,原告律師出示了那段錄音。法庭裡安靜得能聽見暖氣片的嗡嗡聲,當錄音播放出來的時候,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加代今天打電話給我,說不會放過我。如果我出了事,肯定是他下的手。我己經把證據都留好了,你們替我討公道。”
聲音沙啞,帶著恐懼,像是有人在拿槍指著他的頭。
錄音放完,旁聽席上一片竊竊私語。李桂蘭捂著臉哭了起來,她的兒子拍著桌子站起來:“就是他!就是他殺了我爸!”
審判長敲了法槌:“肅靜!”
加代的律師——勇哥介紹的那位周律師,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頭髮花白,戴著黑框眼鏡,不緊不慢地站起來。
“審判長,我方申請對錄音進行聲紋鑑定。這段錄音的聲音,與我當事人加代的聲音存在明顯差異。我們有國內最權威的聲紋鑑定專家出具的鑑定報告。”
法警把鑑定報告呈上。
周律師開啟報告,一字一句地念:“經聲紋比對,錄音中的聲音與加代本人的聲音在頻率、共振峰、聲調等關鍵指標上均不匹配,可以確定並非同一人。錄音系偽造。”
原告律師站起來反駁:“鑑定報告是被告單方面委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我方申請重新鑑定。”
審判長宣佈:“同意雙方共同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第二天,雙方各自請的聲紋鑑定專家出庭作證。兩個專家在法庭上你來我往,引經據典,最後誰也說服不了誰。但旁聽席上的人都聽明白了——那段錄音有很大問題,不像是加代的聲音。
第三天,加代的律師拿出了更重磅的證據。
“審判長,我方提交被告加代在1999年11月8日——即韓德民死亡當天——在北京的活動軌跡證明。”
投影儀亮起來,螢幕上出現了一組照片和影片截圖。
“這是北京王府飯店的監控錄影,顯示11月8日上午8點至晚上10點,被告加代一首在酒店房間內。這是電梯錄影,顯示被告加代當天沒有離開過酒店。這是酒店前臺的登記記錄,顯示被告加代於11月7日入住、11月9日退房。這是航空公司的航班記錄,顯示被告加代11月7日由深圳飛往北京、11月9日由北京飛往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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