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那我先掛啦,佳佳叫我。”
她結束通話得很快。
通話結束後,螢幕回到聊天介面。
那句沒發出去的話還在。
我一個字一個字刪掉。
然後把通話記錄截圖。
我沒有上樓。
也沒有衝進房間。
我站在大堂裡,拍下酒店名字、時間、樓層電梯顯示,又從大堂公共區域的反光玻璃裡拍到兩人進入電梯前的畫面。
做完這些,我走出酒店,撥通周律師的電話。
周律師是公司合作過的法律顧問,平時也接家事案件。
他聽完我的描述,只問了一句:“你現在情緒穩定嗎?”
“穩定。”
“那就好。不要衝動,不要違法取證。你手裡的朋友圈截圖、行程、通話、公共場所影片,都先儲存原件。酒店房間內部不要闖。後面協議離婚時,這些足夠形成談判壓力。”
我問:“如果她不承認呢?”
周律師說:“讓她不承認。你要的不是她承認,是你自己決定離開。”
電話結束通話後,我坐最近一班高鐵回了本市。
回家時,屋裡空著。
餐桌上還放著許念早上出門前留下的便籤。
“記得吃早飯。”
她字寫得很好看,尾筆總喜歡勾起來。
我曾經覺得這樣的細節很溫柔。
現在只覺得荒唐。
我把便籤扔進垃圾桶,開啟電腦。
原本那個資料夾叫“待確認”。
我看著它,右鍵重新命名。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