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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出國時把我託付給大姨。
自此我每個月的生活費只有三百。
但我不敢抱怨,畢竟大姨不是我媽,她能給我三百已經很好了。
整整五年,我啃饅頭鹹菜,每天凌晨兩點蹲在燒烤店後廚串籤子,只為攢出三萬八的藝考集訓費。
直到我在後廚燙穿右手那天,我媽回國了。
她翻出我藏在書包夾層的記賬本,一頁又一頁,一毛又一毛,上面寫滿了我這些年欠大姨的錢。
我媽的眼眶當場就紅了。
那天,大姨的麻將桌停了,表哥的直播間炸了。
我才知道,不是爸媽不要我。
是有人,把本該屬於我的人生,半路截了胡。
......
油星子濺上來的時候,我正數燒烤籤。
右手背,瞬間燎起一片紅。
我把手插進冰水池,疼得指尖發抖,愣是沒讓眼淚掉下來。
掉下來也沒用,眼淚不值錢。
牆上的掛鐘指向凌晨一點半,再熬半小時,今天的一百二就到手了。
加上卡里攢下的,距離三萬八的集訓費,還差兩萬七。
手機在圍裙口袋裡震了一下。
大姨發來的:“死哪去了?大半夜不著家,安的什麼心?”
我盯著螢幕,回:“在同學家補課。”
謊話說多了,連自己都快信。
五年前,我爸媽登上去非洲的航班,去當援建工程師。
臨走前,媽媽攥著大姨的手,一遍遍拜託。
“姐,荔荔就託給你了,生活費我按月打,一分不會少。”
大姨拍著胸脯,笑得滿臉褶子:“放心,我拿她當親閨女。”
他們走後第一個月,大姨給了我三千生活費。
第二個月生活費變成了一千,第三月直接變成了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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