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天,他替我簽了辭職信》第二章 正文(1)

作者:南棠·8天前

公司法務室裡,周予安看見那份離職申請的原件。

人資把檔案攤開,表情尷尬。申請書的正文是電腦打字,最下方夾著一張掃描過的簽名頁;附件則是一封用她帳號寄出的郵件,內容寫著她已和未婚伕討論多時,希望公司體諒。

「寄信時間是凌晨兩點四十七分。」人資說,「IP 顯示在你家。」

予安想起那一夜。她在飯店盯著佈置圖到一點,回家時沈致遠還醒著,說要替她泡蜂蜜水。她洗完澡就睡,手機放在床頭充電。

她把手機交給公司資訊部。登入紀錄很快查出來:那封信是從她的筆電寄出,密碼在當天凌晨被修改過一次。更重要的是,沈致遠的平板曾同步登入她的郵件帳號。

「你們要報警嗎?」人資問。

予安沉默了很久。她不想讓明天的婚禮變成一場警局筆錄,也不想把兩家長輩拖進來。但她忽然明白,自己若再一次選擇算了,沈致遠學到的只會是:只要事後道歉,任何界線都能被跨過。

「先保留證據。」她說,「離職撤回,我今天照常上班。」

主管帶她到會議室,裡頭放著下季品牌案的簡報。這案子原本由她主導,客戶是一間準備改造老百貨的開發商,時程緊,競爭者很多。主管沒有追問她的私事,只說:「你若要請假,我可以調人。」

「不用。」予安把筆電開啟,「我下午去提案。」

她整整三個月沒睡好的東西,不能因為一個男人替她寫了一封信,就變成別人的成果。

中午,沈致遠打了十幾通電話。她一通沒接。最後他傳來訊息:爸媽都到了飯店,你不要任性。晚點我去接你試婚紗。

任性兩個字像一根細針。予安把訊息截圖,連同離職檔案存進雲端,命名為「20260903」。她知道自己還沒準備好結束一段七年的關係,但至少從這一刻起,她不再把他說的話當成事實。

下午提案很順利。開發商代表問她,整個專案最難的地方是什麼。

予安看著投影幕上那句「讓每個人都能選擇自己的生活」,忽然答得很穩。

「不是把規劃做得漂亮,是確認真正要住進去的人,也有權決定自己想要什麼。」

散會後,客戶當場要求她把第二輪提案排進下週。她走出大樓時,手機又亮了。這次不是沈致遠,是婚宴會館經理。

「周小姐,沈先生說明天流程照常,但有一項舞臺燈光要加價,請問由哪一位確認?」

予安停在斑馬線前,看著對街婚紗店櫥窗裡的白色禮服。

「先不要確認。」她說,「明天的婚禮,可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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