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案件審理持續了半年。
葛成以故意殺人、故意殺人未遂、運輸違禁藥品等罪名被判處死刑。
韓霜雖然沒有親手進入死亡現場,卻策劃了羅春梅和丁巧的死亡。
聊天記錄、藥品賬本、執法記錄儀和趙紅等人的證詞形成了完整證據鏈。
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吳秀萍、趙紅、馬月和方曉琴等人按照參與程度分別承擔刑事責任。
她們提供證據,不代表她們曾經做過的事可以被抹去。
宣判那天,我坐在旁聽席。
韓霜被法警帶走前,突然回頭。
“沈寧!”
“我已經認罪了!”
“我還救過312的人!”
“你為什麼不能原諒我?”
我站起身。
“你所謂的救人,只是為了讓她們繼續替你運藥。”
“你認罪,也只是因為你逃不掉了。”
韓霜眼睛通紅。
“我可以賠償你!”
“我不需要。”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什麼都不想要。”
我看著她。
“我只是不會原諒你。”
韓霜愣住。
她大概以為受害者一定要接受道歉。
彷彿只要她低頭,別人就必須替她減輕愧疚。
可她毀掉姐姐的名譽,害死兩個人,也差點害我成為替罪羊。
。判審會律法
。勵獎的得應後罪認是不,諒原於至
。銷撤部全被分的姐姐
。員人刑服脅威有沒也,財錢收有沒,認確果結查調
。彰表式正了得獲,件案大重破偵助協並,查調持堅間期職停在
。哨警枚那了作制新重獄監
。傷的己自講有沒姐姐,上式儀發頒
。巧丁和梅春羅了到提只
”。價代了出付為行的己自為也,罪過犯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