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這個小說不對勁》人面犬(5)(2)

作者:祝蛋·1個月前

陳嘉樂聽到“死”字,臉色白了白。徐婉低頭攥著十字架,嘴唇發青。

趙胖子舉起手:“我同意溫姐,一起走安全。林哥一個人去山林沒事那是運氣好,不代表每次都能這麼走運。”

所有人的目光轉向林涵。

他正蹲在拜殿門口,用手指在地面上畫著什麼。聽到有人叫他,他抬起頭,臉上的表情像是在做一道簡單的數學題。

“我同意分頭。”

方硯挑了挑眉。溫晴眯起眼睛。

林涵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灰,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擲地有聲:“副本時長36小時,現在過去了將近12小時。剩下24小時,我們要找到兩個道具,而且道具不在同一個區域。商店街和小學一個在東一個在西,徒步往返至少兩個小時。如果全員一起移動,先去商店街再去小學,來回就要四個小時。這還不算找東西的時間、遭遇鬼的時間、以及——”他看了一眼門外逐漸升高的太陽,“白天只有不到11個小時的安全時間。天黑之後,神社安全區效果減半,你們想在外面過夜?”

“那也不能分頭送死。”溫晴的語氣依然溫和,但眼神已經變了。

林涵沒有接話,而是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那是他昨晚在山林小廟裡拓印的祝詞殘片。他把紙攤開在地上,指著被刮掉的部分。

“你們注意到沒有,規則裡有一條很有意思——人面犬一次只能追殺一個目標。也就是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它只能鎖定一個人。七個人在一起,它來了,隨機死一個。分成三組,它只能選擇其中一組。另外兩組至少在它殺完人之前是安全的。”

“這叫分散風險。”林涵說,“博弈論裡的基本邏輯。”

趙胖子張了張嘴,想反駁,但發現自己說不出話。因為林涵說的是事實——雖然冷酷,但是事實。

方硯第一個站起來:“我同意。怎麼分組?”

“你帶陳嘉樂和徐婉去商店街找封眼布。”林涵看向溫晴,“你帶趙胖子和孫雨桐去小學找骨笛。”

“你呢?”孫雨桐第一次主動開口。

“我去山林。”

“你不是已經去過了嗎?”陳嘉樂推了推眼鏡。

林涵沒有解釋,把拓印的祝詞摺好放回口袋。但他心裡清楚——山林小廟裡被刮掉的祝詞最後幾行,他用手機拍下來放大後,隱約看到了幾個字。那幾個字不在“以目換目,以命換命,七人之血,封犬之口”這句話裡,而是在更早的部分,描述犬神鈴使用方法的段落。

其中有一個詞他沒看懂,需要回去確認。

另外,那具黑狗乾屍的脖子上除了鈴鐺,還掛著一個小布袋。布袋裡的東西他當時沒來得及細看,只摸到了一些細碎的顆粒,像是骨頭碎片。

“那我一個人。”林涵說。

“你是不是有病?”趙胖子急了,“昨晚那些狗叫聲你沒聽見?你一個人去山林,死在裡面誰他媽知道?”

林涵看了他一眼,面無表情。

趙胖子被那個眼神看得後背發涼——那不是人類看同類的眼神,更像是棋手在審視棋盤上的棋子,冷靜、客觀、不帶任何感情。

溫晴突然笑了:“讓他去。”

所有人都看向她。

溫晴的笑容依然溫和,但眼睛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他有他的理由,而且他不怕死。一個不怕死的人,比十個怕死的人有用。”

這話聽起來像誇獎,但林涵聽出了另一層意思——溫晴在給他立 flag。如果他死了,團隊就少一個麻煩;如果沒死,那就多一份力量。怎麼算她都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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