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轉身走到門口,大聲吼道:“傳令!暮光騎士團全員集合!裝備矮人城魔紋甲,配符文長矛和破甲重劍!一個小時後出發!”
城堡裡頓時炸開了鍋。
馬蹄聲。甲冑碰撞聲。喊叫聲混成一片。一百八十名騎士從營房中走出,他們的戰馬比普通戰馬高出一頭,在陽光下流動著微弱的光澤。
騎士們穿上胸甲時,魔紋被啟用,甲片之間發出輕微的嗡鳴聲,彷彿整套鎧甲在呼吸。
往附魔武器上一顆顆新增魔晶石。
這支騎士團,是塞繆爾四世花了不少金幣才打造出來的。
後來當做嫁妝放在女婿家裡,需要的時候隨時能拿出來用,還不用自己掏軍費養著。
雷蒙德穿上自己的鎧甲,翻身上馬,對城堡牆上的妻子喊道:“等我回來!”
艾琳諾站在牆上,風吹起她的金髮,沒有多說什麼。
這個女人從小在王宮裡長大,見過父親帶兵出征,見過母親在王座上代替父親理政,她知道什麼時候該說什麼。
第三天,暮光騎士團已經沿著補給線出發。
而在更早的時候,幾乎是國王送信的當天,羅蘭的隊伍已經出了希望領的城門。
兩百火槍騎兵,一百騎士隊伍,全部輕裝簡行。
每個人的馬鞍上都掛著三個裝滿火藥的子彈袋和兩個鐵殼燃燒瓶。
燃燒瓶是羅蘭領地鍊金工坊的特產,瓶口塞著浸了油的布條,點燃後扔出去,玻璃碎裂,火焰四散而開。
“領主大人,”加文策馬跟上羅蘭,“我們這點人,正面撞上兩百狼騎兵,肯定會有些傷亡的。”
“誰說要正面撞了?”羅蘭叼著一根草莖,眯眼看著前方的地形。
“暗鬃氏族的狼騎兵確實厲害,座狼的速度比戰馬快,山地機動性更是甩我們八條街。但這幫畜生的腦子不夠用。”
他吐掉草莖,指著前方的山脊線:“往北十里,有一片碎石峽谷。
兩邊是陡坡,中間只有一條窄道,最寬的地方不超過三十步。狼騎兵的速度在那裡發揮不出來,但我們的火槍可以。”
多弗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眼睛一亮。
“把狼騎兵引到峽谷裡,用燃燒瓶封住兩頭出口,然後在坡上開槍打靶。”
“可怎麼才能把它們引進去?”
“直接打就是了,火槍離得遠也能吸引到注意。”
兩百餘騎座狼正沿著山脊線快速南下,距離補給線的主幹道已經不到半天的路程。
領頭的狼騎兵首領騎著一頭灰色巨狼,身上掛著圖騰旗幟,眼中閃著狡黠的光。
這支部落確實從人類那裡學到了點東西。
它們不再像以前那樣看見活物就嗷嗷叫著衝鋒,而是懂得繞開哨站。利用山地的陰影和樹林的掩護悄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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