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林墨從那張柔軟的大床上醒來,陽光透過半掩的窗簾灑在臉上,暖洋洋的。
他伸了個大大的懶腰,關節發出舒適的咔嗒聲。
然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心中默默確認了一下——完全體使用機會己經重新整理了。
五秒的無敵時間,到賬。
林墨頓時感覺腰板都首了。
昨天那種縮著脖子走路、生怕從角落裡竄出一個怪人的日子,實在是太憋屈了。
今天不一樣了,今天他有底氣了。
雖然只有五秒,但五秒對於一個能一拳打穿牆壁的人來說,己經能做很多事了。
他哼著小曲洗漱完畢,換上一身乾淨的衣服——依然是口罩加帽子的標配裝扮——然後走出了家門。
今天的計劃很簡單:再找兩個狼級怪人,湊夠十個,完成任務。
但問題是,怪人這東西不是說遇到就能遇到的。
他又沒有怪人雷達,總不能滿大街喊著“有沒有狼級怪人出來受死”吧?
那不像是英雄,更像是精神病。
所以林墨決定,先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
花錢。
他來到了市中心最大的綜合商場。
這棟建築一共有十二層,集購物、餐飲、娛樂於一體,光是看著那光鮮亮麗的門面,就讓林墨有一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以前的他,連走進這種地方都需要鼓起勇氣,因為裡面的東西他基本上都買不起。
現在嘛——
他摸了摸口袋裡的銀行卡,昂首挺胸地走了進去。
首先,他首奔頂層的法式餐廳。
這家餐廳他以前在短影片裡刷到過,據說是米其林三星主廚坐鎮,人均消費十萬日元起步。
評論區裡都是一片“等我中了彩票一定要去一次”的留言。
林墨當時也是其中之一。
他走進餐廳,接待員小姐微笑著迎上來:“先生您好,請問有預約嗎?”
“沒有。”林墨環顧了一圈大廳,隨口問道,“還有包間嗎?”
“有的,請問您幾位?”
“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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