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認罪態度好,配合調查,積極退贓。但目前沒有贓款可退,他沒有收錢。方誌遠說。他確實在配合調查。審訊中交代了一些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情況。這在法律上可以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立功?
對。提供線索,協助調查其他案件。
蘇晴想到了什麼。她抬頭。其他案件?還有別人?
方誌遠搖頭。這個我不能跟您說。涉密。
蘇晴沉默了。她當然知道不能問。這整樁案子像一座冰山。她看到的只是水面上的部分,水面下面還有多大、多深、連著什麼,她不知道。她可能永遠不會知道。
她簽過的那張保密承諾書,白紙黑字: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員透露案件資訊。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她是舉報人。也是知情人。這兩種身份加在一起,像兩把鎖釦在同一扇門上。她出不去,別人也進不來。
方律師。
我需要做什麼?
方誌遠把紙收回信封。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可能會找您做一次詢問筆錄。您如實回答就行。不需要額外做什麼。
我問的不是法律上需要做什麼。蘇晴看著他。我問的是,作為一個妻子,我需要做什麼。
方誌遠的手停了一下。他把信封合上,放在桌角。
蘇老師,這個問題我回答不了。
蘇晴點了點頭。她知道他回答不了。這個問題不該問律師。但她不知道該問誰。
她喝完杯裡的茶,站起來。
謝謝方律師。
蘇老師,方誌遠也站起來,如果判決下來了,您是家屬,可以申請探視。到時候聯絡我,我幫您辦手續。
探視。
她想象了一下那個場景。隔著玻璃,拿著電話,看著對面的人。她不知道該說什麼。或者說,她不知道該用哪種表情說。憤怒?她已經不憤怒了。悲傷?她不確定自己還有悲傷的餘額。失望?失望了十四年,該失望的都失望完了。
也許什麼表情都不需要。就像小北的平靜一樣。不是接受,是密封。
她說。到時候聯絡您。
她走出茶樓。巷子很窄,兩邊的牆壁離得很近,抬頭只能看到一條窄窄的天。十月的天還是藍的,但藍得有點舊,像一件洗了太多次的襯衫。
她騎上電動車,往學校的方向走。到路口的時候,紅燈。她停下來。
旁邊是一輛校車。車窗裡面是一群小學生的臉,擠在一起,朝外看。有個小女孩對著窗外做鬼臉。
她想到了小澄澄。他現在應該在上下午的第二節課。數學。他最不喜歡數學。
綠燈亮了。她擰了油門。
手不抖了。
)完章二十二百一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