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關心的從來不是我媽。”我把手機遞給他看,“是那個能給她房子、給她零花錢的位置。”
顧時掃了一眼,把手機還我。
“那你回嗎?”
“回。”
我打字。
“林夕,我媽的名聲,是我媽自己毀的。”
“她攔救護車的時候,你在旁邊。你勸過她一句嗎?”
“你說‘阿姨先救我’的時候,你知道我傷在哪裡嗎?”
“你什麼都不知道,你只是想留在那個家。”
“現在那個家沒有招牌了,你也該走了。”
傳送。
對面很久沒回。
過了十分鐘,來了一條。
“你會遭報應的。”
我把手機關了機。
“江小姐,能耽誤您幾分鐘嗎?”
出院第三天,那個在醫院採訪的記者找到了我。
他姓周,是本地一家媒體的深度記者。
“我們做了個調查。”週記者把一個資料夾放在桌上,“關於您父母資助陳唸的事。”
“我以為,那只是普通的善舉。”我說。
“一開始我也這麼以為。”他翻開資料夾,“直到我查了陳念這三年的開銷。”
我低頭看。
一行一行的數字。
補習班,鋼琴課,出國遊學的報名費。
“這些錢,”週記者指著最後一欄,“都是從‘江晚教育基金’裡出的。”
“江晚教育基金?”我愣住。
“您父親以您的名義,設立了一個基金。對外說是資助貧困生。”
“但基金裡的錢,八成用在了陳念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