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清晨。
北平城尚未完全甦醒,寒冷的北風捲著枯葉在城市的街道間轉著圈。
突然,好幾輛北平城報社的車輛駛入各主要廣場和北平城的中心地段。
每輛車上都下來好幾個人,都做著相同的事情,他們從車上取出一張提前列印好的佈告,貼在了宣傳欄上。
只是因為天色還沒有徹底亮透,加上天氣寒冷,街上還沒有多少百姓走動,暫時還沒有人注意到牆上出現的佈告。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份佈告一旦有一個人看見,就會迅速引起反應,甚至引起全城百姓的轟動。
因為那張佈告上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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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行政院第234號通告
——針對北方地區近期不法商販囤積藥材、哄抬市價,人為製造藥荒一事,公佈查辦結果以及處置方案。
自北地戰事爆發以來,前方將士浴血奮戰,後方百姓同仇敵愾。
然有不法奸商,利慾薰心,置民族大義於不顧,趁戰時物資調配之視窗期,蓄意囤積居奇、操控黑市、哄抬物價,人為製造全城藥荒,致使無數傷病百姓因無錢購藥備受煎熬,嚴重擾亂戰時市場秩序,危害民生安定,觸犯戰時管制法令。
經北方戰區警備糾察支隊、北平城衛生局稽查隊依法偵查,本案證據確鑿,現將案情及處置決定通告如下:
一、案情概況
不法藥商孫福安、陳茂林、劉瑞堂、張萬和等人,自戰事初起即暗中勾結,統一排程北平城內大小私人藥行庫存,將消炎藥,退燒藥等前線傷員急需的藥材盡數收攏封存於私庫,拒絕投放市場。
市面常見藥物價格平均暴漲百分之二百三十,緊缺藥物一月之內漲幅達五至八倍。
該夥人員另行僱傭閒散人員散佈“前方吃緊、藥材斷絕”等不實言論,煽動民眾恐慌,誘導百姓以數倍高價向其控制的黑市購藥,惡劣行徑極大損害民眾利益。
二、涉案罪名認定
經九州司法部特別法庭審理,依據《九州戰時管制法令》,西名主犯認定三項重罪:
(一)戰時擾亂後勤罪——蓄意囤積軍需附屬戰略醫療物資,破壞戰時後勤保障體系,間接阻礙前線傷員救治工作;
(二)戰時煽動輿情罪——僱傭人員散佈戰時謠言,動搖民心,製造全民恐慌;
(三)壟斷戰略物資牟利罪——人為製造後方物資短缺,壟斷貨源操縱價格,大肆牟取非法暴利。
三、處置決定
依據《九州戰時管制法令》以及特別法庭判決,作出如下處置:
(一)主犯孫福安,因統籌計劃戰時擾亂後勤、煽動輿情、壟斷戰略物資牟利,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二)主犯陳茂林、劉瑞堂、張萬和,戰時擾亂後勤罪、戰時煽動輿情罪、壟斷戰略物資牟利罪成立,判處二十年監禁;
(三)西家涉案藥行全部連鎖門店、品牌資質、經營牌照永久吊銷,相關人員終身禁止涉足醫療、藥品、民生物資行業;
(西)西人及其家族所屬的全部私人倉儲、醫藥庫房、封存藥品,一律無償充公,納入九州戰時物資儲備庫統一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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