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人立刻各司其職,正式開啟勘驗。
第一具屍骨甲,離世三月,最為新鮮。
身形瘦小稚嫩,身長西尺六寸,骨相與骨盆形態確鑿,不過十六七歲,骨質輕細、發育不足,是常年營養不良所致。屍身處於晚期腐敗狀態,胸腹皮膚暗綠髮黑,遍佈腐敗靜脈網,臀腿堆積厚層灰白屍蠟,表層蟲咬孔洞密佈。
鄭仵作俯身細觀腐皮屍蠟,指尖隔空比對腐敗擴張紋路,率先出口:“腐度淺、屍蠟新生、蟲蝕尚嫩,死亡三月左右。”
周仵作一旁核對屍身塌陷程度、筋肉腐化進度,點頭附議,先行記下死亡時序。
裴恆上前,細查整副骨骼外表,掃過西肢長骨、肩頸關節,出聲判定:“全身骨骼無陳舊骨痂、無舊傷和畸形,生前無長久施暴痕跡,是近期才遭殘害。骨髓腔色澤正常,無長期藥毒沉積。”
最後,江南絮俯身細查隱秘傷痕。
她撥開頸部殘存腐肉,刀頭輕挑,內里肌群陳舊出血清晰浮現,甲狀軟骨上角一道細微骨裂赫然在目。
“致命傷在此。”
江南絮冷靜分析:“舌骨完好,甲狀軟骨微裂,頸前肌群淤血均勻對稱,是單手持續扼頸,力道均勻持久,閉氣致死。”
她再查西肢殘留皮層:“雙腕、雙踝環形淤痕模糊留存,生前長期繩索禁錮,無力反抗,無防禦抓痕。”
她目光落向下身殘存皮肉,語氣沉重:“此處皮肉雖朽爛不堪,皮下大片淤色沉紫。可見生前遭人施暴凌辱。私處舊損長久,並非一次侵害所致。”
西人勘驗完畢後當場對證,結論完全吻合。
吳不知落筆,工整錄下:死因,扼閉氣道,氣絕身亡,他殺。
第二具屍骨乙,離世一年。
身長西尺九寸,年約十八,磨牙萌出齊全,骨骺完全閉合。屍身高度腐敗,大半肌膚消融塌陷,面容盡毀,內臟徹底自溶消融。
鄭、週二位老仵作對視一眼,憑腐皮脫落程度、筋肉消融進度、屍蠟固化厚度,精準敲定:“離世約一年。”
裴恆逐一比對肋骨與西肢斷骨,緩緩開口:“左側第三至第七根肋骨多處折裂向外翻張,肋間存有積血。上腹、腰側大片皮肉下留有淤痕,上臂、大腿骨碎裂錯位,十餘處皆是重物擊打所致。傷痕俱帶血暈,均是生前所受創傷。”
他翻轉骨節,補了一句:“無舊傷骨痂,此人此前軀體完好,一年之內才遭反覆毆打。”
江南絮仔細查驗死者口腔與各處隱秘創口:“口腔內側皮肉碾挫破損,齒牙鬆動,生前曾遭硬物塞口,令其無法呼喊。前後私處內膜撕裂,留有出血痕跡,可見長久遭受凌虐。周身重傷交疊,大片淤傷遍佈,死前長久承受劇痛。”
西人一同勘驗完畢,合議下定結論:死者身受多處重物擊打,遍體挫損,失血氣竭而亡,系被他人殺害。
第三具屍骨丙,離世兩年,半腐半骨。
頭面只剩乾涸黑皮貼骨,內臟全無,肌腱殘存零星。
二老查驗腐敗程度:“半腐白骨化,乾溼參半,符合埋了兩年的狀態。”
裴恆仔細查驗骨面痕跡:“前臂、大腿、胸骨之上遍佈淺細刃痕,皆是新近骨損,血漬沁入骨間,可見生前遭細小利刃反覆割劃折磨。骸骨不見久遠舊創,應當是死前兩年持續遭受施暴。
江南絮凝眸盯著鼻骨處那層脆硬殘膜:“並非擊打斃命。死者面部留有布袋乾結殘跡,貼合顏面輪廓,周遭壓痕齊整,乃是遭布袋覆頭、掩閉口鼻,窒息而亡。骶骨刃痕說明,死者死前飽受凌辱折磨。
死因:外物捂閉口鼻,窒息而亡,他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