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夜,西城牆還是塌了。
斜撐撐住了兩刻鐘。
這兩刻鐘救出了七十六個人,也讓六輛糧車從另一條街消失。
七月十一日入夜,雨勢加大。
西牆三處木柵已經加上三十根斜撐,二百隻麻袋只湊到一百四十七隻,碎石運來二十六車。賀三木從未說牆修好了,只在每處缺口釘三塊木牌:青牌可施工,黃牌只許搬料,紅牌一齣,所有人撤到兩丈外。
前一日兩百人做滿六個時辰,只完成三處臨時支撐和一條排水淺溝。雨水仍從城牆頂縫灌入,牆基含水每兩個時辰複查一次。賀三木定下三條撤離界線:牆腳外鼓半尺、斜撐入土三寸、同一牆段連續落石三次,任何一條出現便掛紅牌,不等縣衙批准。
嚴復禮起初不願把撤離權交給匠人:“若誤掛紅牌,二十一戶搬空,誰負責失竊?”
賀三木道:“不掛,牆壓死人,誰負責?”
最終門板上寫明:掛牌人報現場徵象並簽名,嚴復禮負責安排住處和守屋,不得要求匠人以財物安全替牆體判斷。誤判可以事後核,牆不會等爭完責任再倒。
人口冊也提前標出牆邊二十一戶的九十三人,按步行、需攙扶、需臥運三類寫在撤離頁上。白日已有十七人去東街,剩餘七十六人的數字因此能在紅牌出現後立刻使用,而不是臨時挨門猜誰住在哪裡。
第一塊紅牌在戌初掛起。
南段牆腳向外鼓了半尺,斜撐頂端開始陷進溼土。負責看縫的少年匠徒敲響銅盆,二十四名匠人先停錘,周圍六十名土工按預定兩條路撤出,沒有人留下搶工具。
第二塊紅牌緊接著出現。
牆內側有二十一戶尚未撤空。縣衙前兩日通知他們暫住東街,有人去了,有人不肯,認為城牆站了幾十年,不會因一場雨倒;還有人白日搬走被褥,夜裡又回來守屋,怕空宅被佔。
賀三木衝到鐘樓下:“西牆南段最多半個時辰。”
嚴復禮問:“能不能再加木?”
“不能。現在靠近是送命。”
“二十一戶還在裡面。”
“所以撤人。”
沈棠寧展開當日人口抄頁。二十一戶登記九十三人,白日避入東街十七人,理論上仍有七十六人在牆內。名單不是為了災後寫死者,此刻要逐戶確認誰還沒出來。
周成運輸組有七輛車,五輛停在糧市,兩輛在舊倉運石。若全部調去西牆,半刻鐘能到;若只調三輛,糧市仍能追車和護倉。
糧市方向就在這時傳來喊聲。
“韓家轉糧了!”
孫巧冒雨跑到鐘樓,喘得說不完整:“六輛車,從後巷裝的。不是白日登記那三百多斤,車軸壓得很深,往北門走!”
韓家鋪面今日申時申報餘糧一百二十八斤,四十九戶待核糧大半尚未送回。六輛重車至少載上千斤。若此刻截住,便能核清韓家究竟隱瞞多少庫存、糧從哪裡來又要送到哪去。
歸雁公糧經兩日臨時開伙後,餘量已經降到約二千七百斤,不足五日。六輛車上的糧若有一千斤,便相當於全城一天半口糧。這個數字讓任何人都很難說“不追”。
可韓家糧仍是待核私糧。攔車只能為了核對申報與去向,不能先把六車當成已經追回的公糧。若分兵追趕發生衝突,運輸組和裴家舊軍戶還可能被說成借塌牆搶糧。
嚴復禮看向沈棠寧:“運輸組聽你調過幾次。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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