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之星火燎原》第153章 漁民合作社成立(2)

作者:江右遊子·19天前

這些準備好之後,漁民們自己就開始安排人員輪流看守著。

在阮氏三兄弟和漁民們的講述下,再根據上次觀察魚牙子收購的過程,王倫瞭解到這些魚類的大致上岸收購價。

最大宗的普通小鯽魚、小鯉魚,都在兩斤以下,魚牙子只能給到三文一斤,越大的收購價越高,但就算是將近兩斤重的大鯽魚也很難給到五文一斤。

然後是五斤以上的普通大鯉魚、草魚、鰱魚、鱅魚,則可以每斤給到六文,最高也就八文。

十斤以上的黃河大鯉魚、大草魚可以給到每斤十文到十二文。

至於金色大鯉魚,因為賣相討巧,跟青魚、鯰魚等肉食魚一個價位,可以賣到每斤十五文到二十文一斤。

然後就是最貴的鱖魚了,價格都在每斤三十文以上,秋季最肥的季節甚至能賣到每斤五十文。

也就是說,現在這七百斤魚裡面,佔了三百四、五十斤以上的大鯽魚,總價也就最多一貫七百文左右。

然後是普通大鯉魚、草魚、鰱魚、鱅魚,二百二、三十斤的樣子,總價大概一貫六百文。

還有不到兩條黃河大鯉魚、三條大草魚,價格大約六百多文。

青魚兩條、鯰魚一條,價值七百文。

那條鱖魚,大概十來斤,就值三百多文。

所以,這七百斤魚獲,即使按照以往的收購價,也有五貫左右的收入,平均下來每人可以獲得二百七八十文。

如果擱在以往,自己累死累活捕撈了三四十斤,魚牙子只收購其中大一點二十來斤,也就一百文左右,這就直接翻將近有了三倍,而且還只花了不到半天時間。

這樣一看,好像漁民過得還蠻滋潤的,畢竟縣城裡面打工的日薪也就五十文左右。

但是,除去寒冷季節、三伏天、大風大雨天氣,一年能夠捕魚的天數也最多隻有二百天左右。

這樣算下來,一年其實最多有二十貫收入,按一家四口,一年口糧至少也要十五石左右,這就是十二貫左右的支出,還有食鹽、衣物等支出,最主要還有船隻的折舊維修、漁具的修理等等,而且還有各種稅賦,只能說是勉強夠用罷了。

王倫既然讓阮小二創立漁民合作社,肯定不能還按既往價格來算了,因為魚牙子雖然承擔了運輸的風險,但是在城鎮裡面,直接就是提價一半以上,而且越好的魚提價越多。

也就是說這七百斤魚,魚牙子直接可以獲利三貫左右,必須讓其吐出一點來,積少成多,對於普通漁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了。

不過,王倫並不打算自己直接干預到合作社和魚牙子的談判之中,而是打算給合作社請一個外援。

這個外援就是石碣村的李里正,也是阮小二老孃以及當初給自己指路的李老漢的同宗同族的族長,巧的是,李老漢的兒子李魚蛋,也是合作社的成員之一。

所以,王倫就請了老孃阮李氏和那李老漢做引薦人,帶了一眾兄弟還有合作社幾名成員,來到里正家裡。

外援的邀請過程很順利,因為王倫代表合作社給出的名譽顧問李里正一個難以拒絕的聘用薪酬:

但凡,李里正幫助合作社跟魚牙子談價時,底線是提價百分之十,薪酬百分之一,然後每提高一個百分點,都同樣給與相應的薪酬加成,以後每次按提價後的價格成交,同樣也會給與李里正相應的薪酬。

還是拿今天的七百斤魚獲來說,以往價格來算是五貫,如果李里正從中斡旋,提價百分之十,就多出五百文,李里正就可以拿走五十文。

一開始,李里正對這一點錢還不是很看得上,但是,經過王倫對於以後合作社擴大規模之後的前景一描繪,李里正馬上反應過來了,如果按王倫所說,以後的魚獲產量肯定要翻倍增長,那麼一天就可以有一百多文,甚至更多薪酬。

而自己只要在一旁憑藉著里正的身份進行幫襯,討價還價而已,甚至只要一開始把價格談妥,以後就只要坐收每個月三四貫的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更何況,王倫讓合作社只捕撈大魚,不僅是為了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更是因為大魚可以賣出更好的價格,而且生命力更強的大魚對於魚牙子來說運輸的風險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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