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子走科舉路,狀元及第報族恩》第278章 整軍經武(1)

作者:景塵川·1天前

練了三天,這一百個人,有了點模樣。

站佇列,能站成一條線了。

跑步,二十圈能跑下來了。

拉弓,能拉開一石的硬弓了。

譚弘毅覺得還不夠。

他讓譚弘業把他們分成十隊,每隊十人,設一個隊長。練小隊配合。

怎麼配合?

最簡單的:盾牌手在前,長槍手在中,弓箭手在後。盾牌擋箭,長槍刺馬,弓箭遠射。

練的時候,譚弘毅親自示範。

“盾牌手,不是光舉著盾。要看準箭來的方向,要護住身後的兄弟。”

“長槍手,刺馬不是刺人。馬的目標大,刺中了,騎兵就廢了。”

“弓箭手,不要亂射。聽口令,齊射,才有威力。”

他講得很細,漢子們聽得很認真。

因為他們知道,這些本事,關鍵時刻能保命。

除了練兵,譚弘毅還要處理政務。

縣丞王有道被拿下了,這個位置不能空著。他讓石柱暫代縣丞之職。

石柱嚇了一跳:“公子,我……我就是個跑腿的,哪能當縣丞?”

“你能。”譚弘毅說,“你跟著我這麼久,識文斷字,懂賬目,又會辦事。縣丞就是管錢糧文書,你正合適。”

石柱還想推辭,譚弘毅擺擺手:“別說了,就是你了。有什麼不懂的,問我。”

石柱只好硬著頭皮上。

他這人雖然出身低,但機靈,肯學。幾天下來,就把縣衙那攤事摸清了:哪筆賬該記,哪項稅該收,哪個人該用,心裡有了數。

譚弘毅又給了他一本冊子。

“這是我寫的《縣衙辦事章程》。以後縣衙辦事,都按這個來。”

石柱翻開冊子,眼睛一亮。

冊子寫得很詳細:錢糧怎麼管,文書怎麼批,案件怎麼審,甚至衙役怎麼考核,都有規矩。

有了規矩,辦事就順了。

縣衙那些胥吏,起初還看不起石柱這個“跑腿的”,但看他辦事有條有理,賞罰分明,漸漸也服了。

時間一天天過去。

。子樣的兵了有,月個半了練練團源龍

。尺三了高加還,了上堵都口缺,半大了好修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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