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林知微幾乎沒有停下來過。
一天之內,她吃了兩次易容丹,頂著兩張不同的面孔,穿梭於金銀業交易場和港島各大金鋪之間,分批出手手中的金條和銀條。
交易場出手的量大一些,金鋪出手則少一些,一天下來,她一共換出了五百多萬港幣。
五百多萬,聽起來是一筆鉅款,但她心裡清楚,這些金銀如果放到明年一月份出手,至少能翻到兩千萬以上。
在賣掉,等於白白丟掉了一千多萬的利潤。
林知微心疼得厲害,但是她也很清楚,賬是不能這樣算的。
一是她空間的金銀太多了,取出來的這些也只是九牛一毛,哪怕現在不賣,她也不可能一次性取完出來,等到金銀價格加速之後,再讓溫書言幫忙賣,那樣跟溫書言解釋不了;
二來,溫書言雖然可靠,但是他沒有自保的身手,萬一被人盯上,後果也不堪設想。
所以,現在不趁機她在香港,拿出來換錢,這些金銀始終還是死物,只有換成錢了,才能流動起來。
不過,這筆虧空,很快可以在其他地方賺回來。
香港其他的投資方向,短期內漲幅肯定不如貴金屬,但有一件事絕對可以——而且是爆賺。
倒買倒賣。
她有空間,這是她最大的依仗。
既然來到了香港這個購物天堂,不好好利用這個優勢,那就太浪費了。
林知微打算大量囤積幾樣香港的電子產品和日用品——電子錶、絲襪、摺疊傘、的確良襯衫、化妝品——這些大陸緊缺又暴利的東西,她統統可以囤進空間裡,帶回大陸轉手賣掉。
這個年代的物資差價大得驚人,香港幾塊錢的東西,運到內地可以賣到幾十甚至幾百塊,利潤空間比股票和房產都要高得多,而且週期短,變現快。
至於其他的投資方向,林知微決定精簡——資金有限,一個人不可能什麼錢都賺完。
她決定只聚焦投資回報率最高的事情,不要把雞蛋分散在太多的籃子裡。
舅舅事情那麼多,他自己本身就有工廠,現在又要管影視公司,大陸那邊的工廠也可能隨時可以開工,她不能什麼都指望他來打理。
想來想去,林知微決定在香港只做三件可以帶著舅舅一起做的事情。
第一件是囤積金銀,這是重中之重,已經啟動了;第二件是投資電影,也已經開始了;第三件是買股票,她知道好幾只地產股,到1981年,至少還能翻幾倍,收益可觀。
至於房產,林知微決定放棄。
到1981年,香港房價最多翻一倍,價效比遠不如倒買倒賣。
而且她平時不住在香港,只是投資的話,短期內收益太低,處理起來也麻煩。
不如等到1982年香港房價暴跌的時候再來抄底,長期持有,那時候入場才叫划算,也不用急哄哄地操作。
她個人要做的事情,總結起來就是兩件。
短期高回報的投資,就是倒買倒賣。
利用空間的便利,大量囤積香港的電子產品和日用品,帶回大陸轉手,賺取差價。
。子路的高最潤利、快最效見是這
。品藏資投,置配期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