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崛起:從汕港搬空到復國蘭芳》第34章 未婚妻(1)

作者:Mikassa·15小時前

他一邊跑,一邊留心觀察著周圍的隊伍。

看著看著,眉頭就微微皺了起來。

第一個問題是軍裝。

隊伍裡穿什麼的都有——有人還穿著粵軍時期的灰布軍裝,袖口磨得發白;有人穿著從家裡帶來的對襟短褂,鬆鬆垮垮;還有人乾脆打著赤膊,只在肩上搭一條汗巾。

花花綠綠,五花八門,遠遠望去根本看不出是一支部隊。

統一的軍裝,不光是為了好看。

它能凝聚歸屬感,能讓士兵在戰場上分清敵我,更重要的是——南洋的日頭毒,蚊子兇,一件厚實的長袖軍裝能防曬、防蚊蟲、防樹枝刮傷。

這不是小事。

第二個問題,他跑著跑著忽然想明白了。

缺了點什麼。

他一邊邁步一邊琢磨,腦子裡把這段時間的訓練日程過了一遍——體能、射擊、班組配合、野外識別……都安排了,都練了。

但總覺得少了最關鍵的一環。

跑到第三圈的時候,他猛然想通了。

政治工作。

他怎麼把這事兒給忘了?

一支軍隊能不能打硬仗,不光取決於槍法和體能,更取決於士兵知不知道自己在為什麼而戰。

那些看似空洞的口號——愛蘭芳、保國民、忠誠——如果日復一日地在耳邊重複,就會在人心底生根發芽。

這就是革命軍隊和舊軍閥之間最根本的區別。

軍閥的兵打仗是為了吃飯,革命軍的兵打仗是因為信念。

後者比前者可怕得多。

他暗暗記下了這件事,準備回頭就找霽雲他們商量——從新兵裡挑幾個識字的、口才好的,培養成政治委員,每天給士兵們講課、喊口號、講道理。

不求他們立刻聽懂,但只要天天講、月月講,這些話總有一天會刻進他們的腦子裡。

跑完步,天色己經大亮。

早飯的哨聲響起,士兵們排著隊走向伙房。

周懷瑾在伙食上從不摳門。

雖然沒有牛排管夠那種好事,但管飽是絕對的底線。

糙米管夠,隔三岔五還能吃頓精白米,一星期能吃兩回肉——鹹菜燉豬肉、魚乾煮蘿蔔,偶爾還有一頓咖哩雞。

在民國大多數軍隊一天兩頓稀飯的年代,蘭芳國防軍的伙食標準堪稱奢侈。

。同協組班、築構掩、作戰——目科練訓的午上始開組班各,飯完吃

。擊彈實的不打雷是則午下

。中氣空的溼在漫瀰味藥火,伏彼起此聲槍上場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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