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下內容,還算合理;目前海力士在股市的流通股數大約在20%上下,銀行團掌握了74%,剩下就是一些非銀行系的小股東。
銀行天團幾乎都是拿出自己的一半海力士股份來交換。
田復霖點頭道:“沒問題,我只要股份,至於是誰換的,我倒是沒什麼所謂。”
這時,鄭根永插話道:“田會長,您先別急。這筆交易,我想我們還需要明確幾項前置附帶條件,這是為了確保這筆交易能透過大韓民國金融監督院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最終審查。”
田復霖心想,終於還是來了。
要說韓國官方會毫無條件的地把海力士的37.5%的股權出售給外資,那才叫見鬼了。
等哪天韓國政府覺得虧了,隨便立個特別法來修理他,他也只能認栽。
所以田復霖這次姿態放得很低,畢竟他只是求財,壓根沒想過要真正掌控韓國的半導體命脈。
“您請說。”
鄭根永說道:“股權交換之後,您將成為海力士的最大股東,但是為了保證海力士還是韓國的企業,海力士的 CEO(執行長)、CFO(首席財務官)以及核心研發部門的負責人,必須由全體股東推薦的韓國本土專業經理人擔任。
當然,您身為最大股東,您有權利指定一名專務理事,擔任高階副總裁。”
“第二,您必須簽署一份承諾書,保證海力士在利川和清州的核心晶圓廠在未來10年內絕不外遷;所有下一代微米級、奈米級的DRA發專利,其所有權必須保留在韓國本土。”
“第三,若5年內海力士未能轉虧為盈,或是股價跌破基準線,您必須無條件向公司注資至少3億美金,以履行大股東的輸血義務。”
“第四,未來若涉及海力士資產出售、破產重組、惡意兼併或重大技術轉讓等絕對核心議案時,必須獲得超過 75% 的絕對多數贊成票。”
田復霖一聽,除了第三個條件有些不能接受外,其他三項都還在合理的範圍內。
如果這三項他不答應,估計這次的交易就做不成了,即便能成,能交換的股份應該也不超過15%。
田復霖道:“第一、第二項條件我沒意見。但第三項,‘至少’注資3億美元,必須改成‘上限’3億美元;至於第四項,我要求附加資產優先購買權,以及海力士產能的優先供貨權。
不瞞各位,我自己名下也有間半導體公司,雖然規模不大就是了。對了,關於高階副總裁的人選,就是身邊的這位韓世拉小姐,她也是韓國人。”
韓世拉聽到田復霖提到她,讓她擔任海力士的高階副總裁,趕緊用韓語跟在座的各位大佬問好,寒暄一番。
幾分鐘後,談判繼續。
鄭根永本來就沒指望田復霖會全部答應。
田復霖開出的條件也還算公道,如果海力士真的走到了要變賣資產的地步,那賣給誰不是賣呢?
至於增資上限3億美元,也算對方有誠意了。
鄭根永和李德勳沒有再反對,因為他們的目的已經達成。
十多天後,雙方的律師團隊和各路人馬都對企鵝、霖宇資本、海力士以及田復霖的資產情況做了調查,確認雙方的股份有效,最終才完成了這次股份互換的交易。
至此,田復霖的霖宇資本,以37.5%的股份,成為了海力士的最大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