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身頂流偶像,全網喊我老婆》第105章 代言費是1790萬(2)

作者:天蠶士豆·5天前

“不管是資源還是分成,公司都特別大方,願意砸錢給我做全平臺宣傳,星光少女的C位資源直接送到手上,連商務代言都優先推一線品牌。

換做任何一個有野心的新人,恐怕都很難拒絕這樣的合約。”

可越想,林欣妍心裡的古怪感,就越是強烈。

她不是沒見過圈內的現實,大部分公司都是看人下菜碟,新人沒熱度,沒代表作時,根本得不到重視,更別說這樣無條件的大方了。

林欣妍忍不住在心裡暗道:

“難道真的是因為我的顏值和能力?可圈裡長得好看,有能力的新人也不少,為什麼偏偏對我這麼特殊?”

試著回憶原主的記憶,林欣妍卻只找到一些模糊的片段。

原主當初簽約時,公司負責人只問了幾句基本情況,就爽快地答應了她提出的分成要求,甚至沒過多討價還價。

當時原主還以為是自己的潛力被看中,現在想來,未免太順利了些。

“……或許是我想多了吧。”林欣妍搖了搖頭,試圖壓下心裡的疑惑,給自己找了個合理的解釋,

“可能公司就是覺得我有爆紅的潛力,提前做投資唄。

畢竟在娛樂圈,有資源才有曝光,有曝光才能紅,我紅了之後公司也能賺更多錢,這算是雙贏,對,一定是這樣!”

她不知道的是,這份特殊待遇背後,藏著她從未察覺的秘密。

她所在的經紀公司,早就被原主的父親林國瑞暗中全資收購,從合約條款到資源分配,每一項都是林國瑞特意交代過的,目的就是讓女兒在娛樂圈少受點苦,能順順利利地實現自己的夢想。

而這些,原主不知道,穿越過來的林欣妍,更是一無所知。

……………………

“不管公司為什麼這麼大方,至少現在的資源和待遇都是實打實的好,不用跟人搶資源,商務對接不用自己操心,連團隊都是頂配。”

林欣妍輕輕攥了攥拳頭,心裡暗暗給自己打氣道,

“這麼好的機會要是浪費了,別說對不起原主,連我自己都得後悔,先把眼前的廣告、綜藝、舞臺都做好,一步一步來總沒錯。”

“等自己賺夠了錢,就早點退圈當富豪……不,是富婆!

到時候就在海邊買套大房子,白天曬曬太陽喝喝茶,晚上窩在沙發裡看劇吃零食,想想都覺得美滋滋的,這才是人生理想嘛!”

一提到錢,林欣妍的心思就跟裝了小馬達似的,忍不住算起了賬。

就拿這次拍的沁爽烏梅茶廣告來說,光是兩年合約的代言費,就足足有1790萬!

沒錯,千真萬確的1790萬!

剛開始聽到這個數字時,林欣妍還愣了好幾秒,反覆確認是不是少說了個小數點。

直到經紀人王姐把合約細則擺在她面前,她才敢相信這是真的。

可等那股子興奮勁兒慢慢退下去,林欣妍冷靜下來,跟圈裡的行情一對比,又覺得這其實算是普通的水平。

要知道,記得之前助理李曉雅,跟她科普圈內常識時說過,頂流明星的代言費從來沒有固定標準,反倒像銀行的浮動利率似的,變數特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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