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見我,嚇得臉都白了,以為我是來找他算賬的。
我把兩百塊錢放到他面前:
“我不是來找你麻煩,我只想問問,除了阿蓮,還有誰找過你?”
李狗蛋盯著錢看了好一會兒,才小聲說道:
“是......是秦大娘。”
“她給了我五十塊,讓我聽江川的,去汙衊你,說事成以後再給我五十。”
“阿蓮呢?”
“阿蓮是後來找我的,她給了一百,讓我把目標換成她,說這是她和秦大娘商量好的,要演一場苦肉計,把事情鬧大,讓你以後再也翻不了身。”
他說的,和孟輝告訴我的完全對得上。
秦嵐果然是幕後的人。
我讓李狗蛋把事情經過寫下來,簽字按手印。
拿到證詞後,第二天一早,我去了派出所。
我舉報秦嵐涉嫌教唆、偽證,還涉嫌企圖侵佔我的合法財產,同時把自己上輩子的死亡,以及江川母子後來突然暴富的疑點也說了出來。
重生這種事不能作為證據,可我說出的線索,足夠讓警方重新調查江家的財產來源。
秦嵐很快被傳喚。
在派出所裡,她拿著李狗蛋的親筆證詞,依舊想把責任推給江川和阿蓮。
可審訊人員沒有被她的哭鬧糊弄過去。
更重要的是,警方調查江家的財產時,發現江川賬戶裡還有五十萬存款。
在那個年代,五十萬不是小數目。
這筆錢,他根本說不清楚來源。
在警方追問下,江川為了爭取從輕處理,終於鬆了口。
原來,這次拆遷不只是分房子。
村子下面查出了稀有礦產,所以除了回遷房,還有一筆金額很大的現金補償。
這件事,當時只有少數村幹部和最早簽約的幾戶人家知道。
江川就是其中之一。
上輩子,他和秦嵐利用這個訊息,先哄騙我,說為了愛情可以放棄房產,後來又設計把我趕走,讓我一個人自生自滅。
他們母子最後拿走了所有房子和現金補償。
我的死,雖然不是他們親手造成的,卻是他們願意看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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