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不婚,四十不嫁》第65章 這個婚我不結了(1)

作者:沉思良久·15天前

沉思了一會,楊芸才緩緩道:

“因為吧,我跟他在一起總覺得沒啥感覺,雖然不討厭,但也不喜歡。”

楊芸皺著眉想她對石存金的感覺,頓了頓又道:“總覺得這個婚姻就是一副棺材,只要我往裡面一躺就能感覺到餘生會有什麼樣的結果了,很確定的是一眼望到頭的捱日子。”

“人家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你怎麼還說起棺材了呢!”莊圓問。

“有差嘛!”楊芸打斷了她,“既然墳墓都有了,還差個棺材嗎?”

莊圓想了想,“也是,所以,你打算怎麼辦?”

“不怎麼辦,反正還沒訂婚,更沒結婚,彩禮也還沒下,我把他給我買的三金都退回去不就完了。”

船到橋頭自然直,事到眼前了,楊芸的心裡也越來越清晰。

“也行。”莊圓點頭,“你看著辦,就這樣的男人根本不值得嫁,別到時候再給你來個AA制的生活,多添堵啊。”

楊芸嘆了一口氣,不說話了,有些事註定她自己也解釋不了。

這個婚結不結也不是她一個人能做的了主的,還有為她好的長輩們。雖然說牛不喝水不能強按頭,但是催婚這事還是難辦。

如果不是考慮到媽媽和大姨,她早就決定不嫁了。

在莊圓家吃過午飯,約莫著時間差不多了就去接孩子,她接出來的必須由她還回去才行。

到了步行街,她按約定的地點看到了母子倆,小男孩已經熱的臉上都是汗,但是他臉上很是開心的樣子,看到楊芸再也不是那種疏離的表情。

“張姐,孩子我得送回去了。”楊芸說,“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探視權,我建議你去法院起訴或則找個能說的上話的長輩去說說,這個權利孩子的爸爸不能剝奪你的。”

張玲玲眼神很是為難,半晌才道,“我是想過,但是我沒有那麼多錢請律師啊,要說能說的上話的長輩也是沒有。自從離了婚孃家人就像避瘟神一樣避開了我。這幾年我一直在跑出租車,好不容易攢了點錢我按揭了一套小房子,想著給我和孩子一個家。”

頓了頓,張玲玲又道,“我其實想要回孩子撫養權的,畢竟我現在有能力養孩子了。”

楊芸打心眼裡佩服這個女人,她離婚了沒想到再嫁一次,反倒一直在為了孩子努力,想到這她突然覺得,面前的矮小女人突然偉岸了很多。

楊芸沒再說話,畢竟她幫不上什麼忙,只能做她力所能及的事情。

看著母子倆分別的場面,楊芸還是不忍直視。

送孩子回去的時候,小男孩在車裡問,“阿姨,以後我還能見到媽媽嗎?”

“能啊。”楊芸說,“怎麼不能,你們是母子呀!但是今天的事情,你千萬不能告訴爸爸,也不能告訴奶奶知道嗎?要不然下次你就見不到媽媽了。”

小男孩很認真的點頭,“好的,阿姨,我不說。”

楊芸點點頭,“乖孩子。”

她把孩子送到了家,孩子奶奶非要留楊芸吃飯,楊芸直接拒絕了,把手裡的新衣服遞給這個可能是她未來的婆婆,“阿姨,我晚上還有事,就不留下了。”

說著,石存金下班了。

他看到楊芸很是驚喜,也想著法的把楊芸往屋裡拉,這時小男孩也來了,他現在對楊芸有了點好感,知道他得以見到媽媽都是楊芸的功勞,於是也就上來拉著楊芸的胳膊死勁往屋裡拽。

楊芸抵不過孩子的拉拽,也就進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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