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過iPad。螢幕上是一條監控時間軸。
8月21日,凌晨3點22分。
時間軸上,蘇晴用紅筆圈出一個點,旁邊寫著一行小字:林雪傳送訊息——“等”。接收人:趙強。
我抬起頭,看向林雪。她臉上得意的笑容僵住了。
“等什麼?”我聲音不大,但透過領口的麥克風傳遍全場,“等趙強幫你把那三十六萬轉出去?”
我把iPad轉向王警官。
“警官,8月21日凌晨,林雪發訊息給趙強,讓他等著。當晚10點15分,她就從我手機裡轉走了三十六萬。這不是臨時起意,是預謀。”
林雪嘴唇哆嗦著,卻發不出聲音。
蘇晴又遞過來一份列印檔案。
“趙總,”她聲音很輕,“你上週讓我查的周明工作室流水,我拿到了稅務局的公開報表。”
我接過來,沒看蘇晴,直接遞給王警官。
“警官,周明工作室上個月進了批三十六萬的攝影器材,發票抬頭是他個人。林雪轉給趙強的錢,剛好三十六萬——轉了一圈,東西全在周明名下。”
王警官接過報表,臉色變了。他看向林雪和周明。
“林女士,周先生,請跟我們回所裡配合調查。”
林雪的臉徹底白了。她死死盯著我,突然不笑了。
“趙文默,”她聲音發飄,“你真狠。”
“不及你。”我說。
王警官朝身後點了下頭,兩個警察上前銬住周明。周明掙扎了一下,被死死按在紅毯上。
林雪沒反抗。她走了兩步,突然回頭。
“趙文默,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她盯著我,眼神像淬了毒,“趙強那個人,貪得無厭。你替他背了十五萬的鍋,你覺得他會放過你?”
我沒說話。
“遊戲才剛開始。”她扯了扯嘴角,被警察押著走出了酒店。
雨下起來了。
我站在臺上,看著他們被塞進警車。
右手終於不抖了。
但我聞到了自己襯衫上的味道。
木質菸草味。周明的。
我乾嘔了兩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