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我要做。刑事的話......我再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我看著窗外。
陽光很好,照在醫院的走廊上。
我爸今天精神不錯,正在跟同病房的大爺聊天。
我忽然覺得,這一切都該結束了。
不是因為我原諒了她。
而是因為我不想再讓她消耗我的人生。
我提交了民事訴訟。
要求林薇薇返還不當得利共計兩萬八千七百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法院受理了。
開庭那天,林薇薇來了。
她瘦了不少,臉色很差,黑眼圈很重。
看到我,她的眼神里有怨毒,有恐懼,還有一絲說不清的東西。
她請了律師。
但證據太充分了。
房產證、物業記錄、筆跡鑑定、轉賬記錄、證人證詞......
每一樣都砸在她臉上。
她的律師幾次試圖反駁,都被法官駁回了。
庭審進行了不到兩個小時。
法官宣佈擇期宣判。
走出法院的時候,林薇薇叫住了我。
“蘇晚。”
我停下腳步,沒回頭。
“我們真的要走到這一步嗎?”她的聲音很啞,“四年的閨蜜,就因為這點錢,你要把我逼上絕路?”
我轉過身,看著她。
“林薇薇,不是我把你逼上絕路。”
“是你自己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
“你騙我房租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今天?你讓我給你朋友當保姆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今天?我爸住院你扣我押金、收我利息、押我身份證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今天?”
。話出不說,張了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