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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那頭,律師斟酌著開口:“沈小姐,我得先提醒您,單憑朋友圈、同居和公司裡的這些傳言,要認定重婚,證據還不夠充分。”
“除非能證明周先生和許小姐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否則最後未必能達到刑事立案或者定罪的標準。”
對於這樣的說辭,我並不意外,輕輕“嗯”了一聲。
我從來沒指望僅憑這些,就真能讓周晉珩因為重婚坐牢。
可那又怎麼樣?
他不是最在乎公司名聲,最在乎自己的體面嗎?
那我就讓所有人都知道,他一邊有妻子,一邊縱容另一個女人以女朋友的身份出現在所有人面前。
我要讓這場官司纏著他。
讓他引以為傲的名聲,沾上永遠洗不乾淨的汙點。
“能告就告,能立案就立案。”
“至於證據,我會繼續找。”
律師聽懂了我的意思,沒有再勸,只說會盡快整理現有材料。
結束通話電話後,我擦乾眼淚,開始處理媽媽的後事。
奇怪的是,忙起來以後,反而沒有那麼難過了。
中途周晉珩給我打過兩個電話,我沒接。
他又發來訊息:【什麼時候回來?下午還有專案會。】
隔了十分鐘,又是一條。
【沈菲,差不多得了,別拿家裡的事影響工作。】
我盯著那兩句話看了很久,最後一個字都沒回。
第二天上午,送走媽媽後,我回了一趟公司。
剛走進辦公區,原本熱鬧的說笑聲短暫地停了一瞬
昨天潑我螺螄粉的同事最先笑出聲。
“喲,還知道回來啊?”
旁邊的人也跟著陰陽怪氣:“昨天鬧那麼大一齣,我還以為某些人沒臉來公司了呢。”
“估計終於想明白了吧,人家周總和綿綿感情那麼好,再死纏爛打也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