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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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程麗芬家時,電梯門關上的瞬間,我媽腿一軟,差點坐到地上。
我扶住她。
她嘴唇發白。
“晚棠,他真的能卡你檔案嗎?”
“不能隨便卡。”
其實我也怕。
十八歲的人,嘴上再硬,心裡也會發慌。
可怕沒有用。
他們就是吃準我們怕。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縣法律援助中心。
接待我的是沈知聿。
他是我高中學長,法學院學生,暑假在中心實習。
他看完材料,又聽了昨晚的錄音,臉色很沉。
“這不是親戚借錢。”
他拿筆在紙上寫了幾行。
偽造簽名,冒用身份,並且截流專項資金,不實證明,威脅干預。
“先不要再和他們私下談。”
我問:
“我要怎麼做?”
他圈住“代管”兩個字。
“他們是不是一直說,是替你保管?”
“對。”
“那就讓他們交賬。”
我抬頭。
沈知聿說:
“如果他們否認代管,那就是冒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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