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林晃了晃手中的材料說:“寧書記讓我把材料改改。“
張東一聽說道:“怎麼樣,虧的我向寧書記推薦你吧,寧書記這是重用你,讓你為他寫材料了。“
王修林看著張東說:“謝謝你了,我現在要去修改材料了。“
張東就不再說什麼了,雖然剛才王修林幫寧心遠開啟水的事,讓他仍有些耿耿於懷,但也沒法再說王修林什麼。
王修林回去之後,沒有先修改材料,而是從電腦裡頭找了一些有關縣裡農業農村工作相關的材料,覺得寧心遠用的著,就打印出來。
列印完後,他就匆匆忙忙去交給寧心遠。
張東從寧心遠辦公室回來,見他拿著材料走了出去,急忙跟在後面看了看,發現他又去寧心遠辦公室了。
看到這一幕,張東不悅了。
等到王修林送完材料回來,就黑著臉問:“修林,你又去找寧書記幹什麼?“
王修林答:“我送個材料。“
張東道:“你有材料交給寧書記,為什麼不先交給我?“
王修林一看張東說道:“我忘了這碼事了,不好意思。“
“修林,你不要有其它想法,我推薦你給寧書記當文字秘書,你應當知足了。“
王修林連連說:“我知道,我知道。“
張東總算罷了休。
到了下午的時候,寧心遠出席了縣政府常務會議。
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是縣政府的重大事項。
但縣政府常務會議與縣委常委會不同,縣委常委會那是真正的決策機構,而縣政府常務會議,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縣委常委會開過了,縣政府要落實常委會決議,透過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的方式安排下去,把事情落實好。
另一種則是縣政府先研究出了事項,但需要向縣委報告,要麼必須經縣委書記同意才能實施,要麼必須經縣委常委會再研究一遍,方可成為正式決策。
縣政府能完全作主決定的事項,都是一些小的事項,或者是為了落實縣委常委會決定的事項。
寧心遠作為副縣長,要參加縣政府常務會議。
往常,吳世平主持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坐在他左手邊的是王善橋,右手邊的是另一名常委副縣長連秀芝。
而現在寧心遠來了,雖然他在縣政府只是副縣長,但他又是縣委副書記,所以排座次,吳世平必須讓寧心遠坐在他的左手邊了。
王善橋就要坐右手邊,連秀芝只能再往旁邊坐了。
座次這麼一調整,王善橋扭了扭屁股,覺得不適應。
原來是縣政府二把手,這麼一搞,他就成了三把手了。
可也沒辦法,人家寧心遠來到三水縣,絕不只是當縣委副書記、副縣長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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