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裡,好多小說裡都曾經講過,在這個年代,盲婚盲嫁很正常,還有人替人相親,替人接親的呢。
認識一天就結婚,也不是啥稀奇事兒,小說裡還有些人頭天相親,第二天就張羅結婚。甚至有的地區家裡窮,娶不起媳婦兒,還有換親的呢。
他們這樣的情況,在六七十年代真不算啥,這樣想著,花淺月也就沒那麼難以接受了。
而且跟他結了婚也不錯,跟他結婚之後就去隨軍,不用下地幹活,不用受苦。
雖然軍人天生就比普通人敏銳,空間有暴露的危險,但花淺月相信,只要她使用空間時小心一點,就不會被人發現異常。
廚房裡,王金梅一見婆婆進來,就看到婆婆臉上的笑。
“娘,我看大嫂不僅生的好,性子也溫柔,跟大哥老相配了。”
一柔一剛,一冷一暖,看著正好互補。
“那可不,月月可是你娘我從小看中的人。”董山花高興的講。
雖然她就是故意讓陸成民和許鳳蘭誤會,但選擇權從來都是在他們手裡。
以前老謝還在的時候,陸成民和許鳳蘭上趕著巴結他們家,老謝犧牲後,他們麻利的斷了聯絡,生怕他們謝家找上門打秋風。
一聽他們混的不好,只能在農村種地,那倆貨一準看不上他們家,更不會把疼愛的女兒嫁到他們家來。
而花淺月的存在,無時無刻不提醒陸成民以前的那些不堪的過去,讓他時刻記得自己只是贅婿的事實,是他陸大廠長的恥辱標記。
所以董山花也是算準了這一點,才寫信過去陸家催婚的,為了面子,陸家一準不可能退貨,那嫁過來的人,一準就是被放棄的花錢月。
“娘,日子你看好了嗎?”王金梅大方爽朗的問道。
“我早就看好了,這個月的十八就是個好日子,他們倆明天先去把證領了,咱們把該準備的都準備齊了。”
“娘,那不是還有三天了,來得及嗎?”
“來得及,就剩幾件大件沒買了,其他的差不多了。”
“娘,大嫂可是要跟大哥去隨軍的,東西別買太多,把大件折成現錢,首接給大嫂帶上不是更好,到了部隊,大嫂他們想買啥就買啥。”王金梅開口。
不是她王金梅傻,而是就因為她不傻,才要同自家大嫂打好關係。
嫁過來一年多了,自家婆婆和男人啥樣,王金梅心裡門清,大哥結婚的錢,是靠大哥自己掙回來的,跟家裡可沒關係。
而且大哥有能耐,相處的好了,以後大哥還能不襯他們和孩子們,就連他們現在住的瓦房,也是大哥寄回來的津貼蓋的。
人呀!要知足,要是隻盯著人家兜裡的錢,多少也不知足,到時候還會越來越貪婪。
紅眼病也是病。
婆婆仁厚,對她這個兒媳婦跟親閨女一樣,比在孃家時還要不知道好多少倍,她要不傻就不能傷了婆婆的心。
“金梅,你說的也對。可該準備的東西,咱也不能落下。”董山花笑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