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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順著伺服器記錄,查到一筆四年前的舊款項。
付款人是姜悠然。
收款人是一名私家調查員。
四年前,警方曾透過舊檔案找到一條線索,懷疑我是姜家失蹤的女兒。
調查員準備聯絡姜家時,姜悠然先看到了郵件。
她花錢壓下線索,還讓人回覆:姜家已經找到孩子,無須繼續。
爸爸盯著付款日期,忽然問:“四月十七?”
調查員點頭。
那天是姜悠然十六歲的生日。
姜家包下游輪,替她放了一整晚煙花。
而同一天,我剛結束夜班,拿工資去交公司的伺服器費。
哥哥猛地推開椅子,在會議室裡走了兩圈,最後雙手撐住桌面。
“我們離她只差一封郵件。”
“整整四年,就差一封郵件!”
媽媽捂住嘴,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
媽媽看完郵件,整個人像被抽走了力氣。
“十六歲那年,你就知道寶珠在哪?”
姜悠然坐在對面,沉默很久,忽然笑了。
“知道又怎麼樣?”
“她回來,你們就會發現她比我聰明、比我能幹。我只是想多當幾年姜家女兒。”
哥哥眼眶發紅:“所以她在外面端盤子、清管道的時候,你明知道她是誰?”
“那是她自己選的!”
姜悠然猛地站起來。
“她不是很強嗎?沒有姜家照樣能成功。可我離開姜家,什麼都不是!”
我按了按眉心。
這就是她全部的道理。
我能活,所以她可以搶。
。還必不以所,強夠我
”。家去失怕是不你,然悠姜“
。看眼抬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