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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媽媽開始翻家裡的舊箱子。
她說想找一張我的照片放在靈堂。
可相簿裡,我從小到大的單人照很少。
五歲生日那張,我縮著肩站在蛋糕旁邊。
七歲學校演出,我躲在最後一排。
十二歲拍證件照,背已經有些彎了。
媽媽一張張摸過去,忽然停住。
照片背面有一行她自己的字。
【江汐五歲,撿來的小孩也養這麼大了。】
她的手一下抖起來。
“我怎麼會寫這種話?”
爸爸坐在旁邊,沒出聲。
媽媽突然衝進儲物間。
半小時後,她抱著一摞舊作業本出來。
最上面是我小學二年級的作文。
題目叫《我的願望》。
字寫得歪歪扭扭。
【我希望親生媽媽有一天回來找我。】
【我會告訴她,我很乖,我吃得很少,也不亂花錢。】
【如果她不喜歡我,我就繼續跟現在的爸爸媽媽住。】
媽媽看到第二行就看不下去了。
她把本子按在胸口,哭得彎下腰。
“她那時候才八歲。”
爸爸伸手去拿。
後面還有老師的紅筆批註。
【汐汐,爸爸媽媽都很愛你,不要覺得自己是負擔。】
下面有家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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