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案件的審理進度很快。
因為證據鏈完整,且社會影響極壞,宋遠修和林佩蘭很快迎來了判決。
宣判那天,法庭旁聽席上坐滿了村裡的人。
宋遠修涉嫌故意傷害和遺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林佩蘭涉嫌遺棄罪和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兩人站在被告席上,穿著統一的橘色馬甲,頭髮已經花白了一大片。
當法官敲下法槌的那一刻,林佩蘭突然尖叫起來。
“我不服!憑什麼判我?我是她媽!我生她養她,打罵兩句怎麼了?”
“她自己想不開跳河,憑什麼算在我們頭上!”
法警上前將她死死按住。
老李作為證人坐在席上,他拿出了一份厚厚的資料夾。
那是從我日記本里復原出的內容,以及調查走訪的口供。
“林佩蘭,你養過她嗎?”老李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
“六歲大冬天把她按進冰水裡降溫;十歲燒掉她的獎狀逼她退學;十三歲讓她去給別人家幹農活抵債。”
“這十五年來,她沒有穿過一件新衣服,沒有吃過一頓飽飯。”
老李翻開最後一頁。
“這是宋微雨死前留下的最後一篇日記。”
他清了清嗓子,大聲唸了出來:
“今天初晞把我的圍巾剪碎了。爸爸把我踹進蓄水池。我爬出來的時候,看到他們家裡的燈還亮著。”
“我突然明白,算命先生說得不對。我不是孤星。”
“我只是沒有家而已。既然沒有家,我就不回去了。”
法庭裡死一般的寂靜。
只有幾個旁聽的村民忍不住低聲抽泣起來。
林佩蘭掙扎的動作僵住了。
她死死盯著老李手裡的影印件,眼神慢慢從瘋狂變成了極度的絕望。
“她......她真的沒有怪我?”林佩蘭喃喃自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