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天這場相親,是專門給我挖的墳。
我媽親自把我送到約好的餐廳門口。
臨下車前,她還不放心地叮囑:
“人家陸先生條件很好,你別像在學校那樣任性。”
“見面先笑,少說掃興的話。”
我點頭。
“知道了。”
她滿意地看著我進去,車卻沒馬上開走。
我從玻璃門的反光裡看見,她坐在車裡打了個電話。
嘴角微微揚著。
像是已經等著看一場好戲。
我推門進去。
靠窗的位置,一個男人正低頭看手機。
他穿得很離譜。
白襯衫外面套了件花裡胡哨的外套,鼻樑上架著墨鏡,手腕上一塊表亮得刺眼。
見我坐下,他才慢吞吞摘了一半墨鏡,掃我一眼。
“顧嵐?”
“嗯。”
“陸圳軒。”
他把墨鏡推回去,語氣懶散。
“我家裡催得煩,才出來走個過場。你要是不滿意,我們十分鐘後各回各家,省事。”
要是換成平時,我一定當場起身。
但現在不行。
彈幕說,江盈晚上會指控“陸圳軒侵犯了她”。
只要陸圳軒離開我的視線,她們就能往他身上潑髒水,再把我釘成幫兇。
所以今天,我不僅不能走。
還得把這個看起來十分欠揍的相親男綁在身邊一整天。
我端起水杯,強迫自己笑了笑。
”。下一解瞭多如不,了來都來?吧了短太鐘分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