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他有鑰匙。”
?這四個字像是一把生鏽的鐵鎖,死死扣在了我的心口。
?我立刻開始全網檢索趙建國的個人背景與社會關係。
趙建國,五十二歲,周麗華交往了四年的男友,名下經營著兩家小型建材公司。
在親戚朋友眼中,他是一個體面、大方的中年商人。
?隨著我進一步深入調查安曉生前的軌跡,我在一個極偏僻的系統備份記錄裡,發現了一段被標註為廢棄的報警回執程式碼。
?四年前,也就是趙建國剛剛住進周麗華家裡的第二個月。
十九歲的安曉曾獨自一人走進過派出所。
她舉報趙建國涉嫌對她進行猥褻與非法侵入住宅。
?然而,那份警方記錄上的最終處理結果卻是——
“案情證據不足,缺乏關鍵物證,不予立案。”
?我調出了當年的調查筆錄副本。
不予立案的最核心原因,是因為周麗華作為安曉的法定監護人兼房屋產權人,親自走進了詢問室。
?周麗華在筆錄上鄭重作證:
“我那天全程都在家裡,趙建國根本沒有去過曉曉的房間,是我女兒青春期患有幻想症,在胡說八道。”
?親生母親的這一句話,直接把安曉推進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情緒的怒火在我胸腔裡狂亂地燃燒。
我繼續翻看安曉在報警當晚寫下的私密動態。
?那晚十一點四十五分,安曉在僅自己可見的空間裡寫道:
“我媽說她愛我。她對著警察說她愛我。”
“但她說‘他沒來過’的時候,看都沒看我一眼。”
?字裡行間的麻木與絕望,比任何歇斯底里的哭喊都更加令人窒息。
?為了核實筆錄的真實性,我透過行業內部渠道,聯絡到了當年接警的一位老幹警。
我以“高校心理學課題研究與遺產整理”的名義,查閱到了當年安曉手寫的原始筆錄檔案。
?在黃色的檔案紙最下方,有安曉用青澀筆跡留下的最後一行手寫字。
?那行字寫得很輕,甚至能看到淚水暈開墨跡的痕跡:
“警官,我媽說謊。但我原諒她。因為如果她承認了,她這輩子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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