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假成真:從世界首富到銀河領主》第239章 嘴硬是沒有用的(1)

作者:佛手青青·29天前

林青開口解釋道:

“我方並非主觀臆斷,這是我方檢索到的,在七個專利各自申請日之前就已經公開的文獻。”

“其中包括‘三層卷積神經網路結構配合特定損失函式進行缺陷分類’的技術方案,在五年前,斯坦福大學就已經……”

“還有關於使用‘Adam最佳化器’並設定學習率的內容,在三年前谷歌TensorFlow官方文件中也已經有了,還有……”

林青一口氣把所有的專利來源都說了出來,並且表示:

“我這些資料全都真實可查,如果被告有所異議的話,現場咱們就可以進行驗證。”

“看看,我的說法到底是主觀臆斷,還是真的有所根據。”

這時,旁聽席上的竊竊私語消失了。

記者們連忙舉起長槍短炮,頻頻閃光記錄。

賴明的臉色沉了下來:“唐主任,這是怎麼一回事?”

“你不是告訴我,這場官司必勝無疑嗎,他怎麼一下子列舉出來了這麼多資料?”

“明總,彆著急。”

唐禮的臉上絲毫不見慌張,反而是帶著淡淡的笑意:

“您太小看我們德衡了,您以為他拿出這些資料,就行了?”

“資料只是獨立的,咱們公司用的的確是公開的獨立資料,但是組合順序不同啊!”

“組合不同,那就是具備獨創性的。”

“這話是什麼意思?”賴明有些聽不明白。

“你彆著急,看我們律師發揮就可以了。”唐禮淡然自若。

另一邊,老法官問道:

“原告,現在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原告律師絲毫不見慌張,語氣仍舊平靜:

“法官先生,被告提交的這些資料,對於本案的爭議焦點關係並不大。”

“就算不是獨創性,也並不能從法律上給我們定性,說我們的專利沒有效力。”

“要知道,專利是具備組合方式的。”

“我們主張的是,青裳科技使用的技術方案,在整體組合方式上,與我方的專利高度相似,構成實質性侵權。”

他見簡單的專利不能壓服林青,又換了這麼一種組合方式的說法。

要知道,想要證明組合方式不侵權,可比單純的證明專利是否具備獨創性要難。

老法官看向林青:“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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