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元年,西元335年,鄴城。石虎坐在太武殿的龍椅上,百無聊賴。他剛殺了幾個宮女,因為她們端上來的酒不夠冰。酒不冰,就該殺。這是他的邏輯,簡單首接,不講道理。殺人不需要理由,如果非要找一個,那就是他想殺。他看著地上的屍體,血還在流,從臺階上淌下去,匯成一條細細的小河。他用腳踩了踩血,鞋底粘了,在地上蹭了兩下,蹭不掉。他皺了皺眉,叫來太監,讓太監擦。太監跪在地上,用袖子擦血,擦得很仔細,連磚縫裡的血都擦乾淨了。石虎看著他,忽然笑了。“你擦得這麼幹淨,是不是經常擦?”太監嚇得渾身發抖,磕頭如搗蒜。“陛下饒命,陛下饒命。”石虎擺了擺手,說:“朕不殺你,你擦得好,賞。”太監死裡逃生,癱在地上,半天爬不起來。
石虎殺人的方式多種多樣,每一種都是他精心設計的。他喜歡創新,不喜歡重複。車裂、腰斬、剝皮、烹煮、活埋、射殺、燒死、喂虎,他全都試過,每一種都讓他興奮不己。他覺得殺人是一門藝術,他是這門藝術的大師。他殺人不是為了洩憤,是為了取樂。殺人讓他快樂,快樂得忘乎所以。
車裂是他最喜歡的方式之一。他把犯人綁在五匹馬上,五匹馬朝五個方向跑,犯人被活生生撕成五塊。石虎坐在高處,看著犯人被撕裂的瞬間,血霧噴濺,內臟橫飛,他拍手叫好。他叫好的聲音很大,大到能蓋住犯人的慘叫。慘叫是配樂,血霧是煙花,撕裂的肢體是雕塑。他覺得自己在欣賞一場演出,演出很精彩,精彩到他想再看一遍。於是他再看一遍,又一遍,又一遍,看到膩了,就換一種方式。
腰斬是另一種。他把犯人攔腰斬斷,上半身還活著,在地上爬,爬出一條血路。石虎看著犯人爬,笑得很開心。他讓人把犯人的上半身拖到殿外,讓他在太陽底下慢慢地死。太陽很毒,犯人爬得很慢,爬了幾丈就再也爬不動了。他死了,死在烈日下,死在血泊裡,死在石虎的笑聲中。
剝皮是最殘忍的。他把犯人埋在土裡,只露出腦袋,然後在頭頂上劃一個十字,把頭皮揭開,往裡面灌水銀。水銀很重,順著皮肉之間的縫隙往下流,把皮膚和肌肉分開。犯人疼得撕心裂肺,拼命掙扎,可埋在土裡動不了。水銀流到腳底,犯人從頭頂的十字口裡整個“跳”出來,留下完整的皮膚在地上。石虎看著那張人皮,薄薄的,白白的,像一張紙。他把人皮掛在牆上,當裝飾。牆上掛了很多張,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像一幅幅畫。畫的內容很單一,可石虎不覺得單調。他覺得每一張都不一樣,每一張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是他寫的,他是作者,也是讀者。
石虎的暴虐,不僅對犯人,對大臣也是如此。他經常在朝堂上殺人,殺著殺著就殺上癮了。有一次,一個大臣上書勸他不要濫殺無辜,他看完了奏章,說:“你說得對,朕不該濫殺無辜。”大臣鬆了口氣,以為皇帝聽進去了。可石虎接著說:“朕只該殺你。”大臣被拖出去砍了,腦袋掛在城門口,風吹日曬,首到腐爛。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敢勸他。朝堂上鴉雀無聲,大臣們低著頭,不敢看他,不敢說話,甚至不敢喘氣。他們怕,怕自己成為下一個。
石虎的暴虐,還體現在他對百姓的壓榨上。他徵發民夫修宮殿,修園林,修城牆,修道路。民夫不夠,就把犯人送去。犯人不夠,就把俘虜送去。俘虜不夠,就把百姓抓去。百姓被抓去,就再也回不來了。他們死在工地上,死在路上,死在監工的鞭子下。屍體沒人收,就爛在那裡,臭氣熏天。石虎聞不到,他的宮殿裡全是香料。香料很貴,從西域運來的,一車香料能換一車黃金。他不心疼黃金,他心疼的是聞不到香味。他要用香料蓋住屍臭,蓋住血味,蓋住他良心的味道。他沒有良心,可他覺得有,因為他覺得自己是好人。
石虎的暴虐,在十六國時期是出了名的。他的臣子們私下叫他“瘋虎”,百姓們叫他“吃人魔”。他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殺。殺得越多,他越快樂。殺得越快,他越興奮。殺得越慘,他越滿足。他像一隻瘋兔,可他不吃草,他吃肉,人肉。他是一隻食肉兔,一隻不吃草只吃人的瘋兔。
石虎的暴政,導致了後趙國力的急劇下滑。百姓逃亡,土地荒蕪,軍隊士氣低落,邊境危機西伏。可他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自己的享樂。他覺得天下是他的,他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百姓是他的奴隸,大臣是他的玩具,敵人是他的獵物。他把自己當成了神,可他不是。他是魔鬼,魔鬼沒有好下場。
石虎的瘋兔生涯,在暴虐中達到了巔峰。他以為自己很快樂,可他不知道,真正的快樂不是殺人。殺人殺多了,會麻木,會空虛,會無聊。他麻木了,空虛了,無聊了,於是他殺更多的人,製造更多的血腥,尋找更多的刺激。可刺激是一時的,過去了就又麻木了。他永遠滿足不了,因為他追求的東西本來就不存在。他追求的是一種幻覺,幻覺破滅了,他就瘋了。他瘋了,可他不知道自己瘋了。瘋子不知道自己是瘋子,所以他快樂。他的快樂,是建立在無數人的痛苦之上的。別人的痛苦,他看不見,因為他瞎了。他的眼睛被權力矇住了,被慾望遮住了,被血腥糊住了。他看不見真實的世界,只看見自己想看的東西。他想看殺人,人就殺了。他想看慘叫,人就叫了。他想看血,人就流了。他以為他是導演,可他不是。他是演員,演了一齣悲劇。悲劇的結局,是他自己死掉。
西元335年到349年,石虎在位期間,被他殺死的人不計其數。史書上只記了幾個數字,可每個數字背後,都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他們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故事。他們不該死,可他們死了。死在石虎的刀下,死在石虎的鞭下,死在石虎的笑聲中。他們的冤魂,在鄴城的天空上游蕩,久久不散。
石虎屬兔,可他是一隻食肉兔。他吃人,吃得滿嘴是血。他以為自己是強者,可他不知道,真正的強者不是靠殺人來證明的。真正的強者是保護人的人,不是殺人的人。他殺了那麼多人,可他沒有保護過任何人。他保護不了自己的兒子,保護不了自己的王朝,保護不了自己的命。他死了,死得很難看。他的屍體被草草地埋了,墳不大,碑也不高。碑上刻著“武帝”兩個字,可知道他的人都知道,他不是武帝,他是暴君。
石虎的暴虐,給後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訓。教訓有三:第一,權力不能沒有制約。沒有制約的權力,會讓人變成魔鬼。第二,暴政不能長久。靠殺人維持的統治,遲早會被推翻。第三,人不能失去人性。失去了人性,就不是人了。石虎失去了人性,所以他不是人。他是野獸,野獸沒有好下場。
石虎的瘋兔生涯,在暴虐中走向了終點。他不知道終點在哪裡,可他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殺。殺到死,還在殺。殺完了,他笑了。笑得很開心,因為他以為他贏了。他不知道,他輸了。輸得精光,輸得一無所有,輸得連自己都丟了。
鄴城的宮殿,在夕陽下閃著金光。石虎站在太武殿的臺階上,看著遠處的天際線。天際線上,有晚霞,有歸鳥,有他看不到的未來。他看了很久,然後轉身走進了宮殿。他走進去了,就再也沒有出來。不是他不想出來,是他出不來了。他被自己造的牢籠困住了,困了一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