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鞋夥計在旁邊說:“我還沒走。”
“你是鞋壞了走不遠。”
“那也是沒走。”
賣木人瞪了他一眼,還是從剛收到的錢裡分出一小串,扔到他懷裡。
“先去買鞋。”
夥計接住錢,沒有道謝,先數。
新小吏想解釋,不寫領款人不是故意拖欠。
賣木人擺手。
“誰忘了,對我都一樣。”
他從衣襟裡取出一塊比手掌窄的木片。上面記的是這趟往來:前半已收,後半今日收。兩行之間空得很大。
他讓草鞋夥計把今日寫進去。
夥計拿炭頭寫得慢,鞋底那根新綁的繩卻又鬆了。賣木人看得煩,伸腳踩住繩頭,讓他先寫。
我問下一批還有沒有同樣長的木。
賣木人看了我一眼。
“缺幾根?”
“還缺兩根。”
“昨日你們不是缺三根?”
“買到一根舊梁,已經進位。”
“舊梁都敢上?”
“魯大木驗過。”
賣木人沒有再問舊梁。他把木片吹了吹,等炭跡不沾手,才收回衣襟。
“長木不是沒有。再翻一回,要等。”
“等多久?”
“看夥計什麼時候回來。”
草鞋夥計抬起頭:“我還在。”
“另一個。”
“他為什麼走?”
賣木人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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