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穿著嶄新的警服,胸戴大紅花,上臺領獎。
獎狀上寫著:“秦峰同志在1985年度公安工作中成績突出,被評為優秀民警。特此表彰,以資鼓勵。”
頒獎的領導握著他的手說:“秦峰同志,繼續努力!”
秦峰立正敬禮:“是!”
臺下掌聲雷動。
幸福路派出所的全體民警都來了,使勁鼓掌。
孫志剛喊得最大聲:“秦哥!好樣的!”
這一刻,秦峰心裡確實有些激動。
這份榮譽,是對他兩年工作的肯定。
從穿越到現在,他付出了很多,也收穫了很多。
但激動之餘,他更感責任重大。
優秀民警,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
意味著要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意味著要做出更大的貢獻。
表彰會後,記者採訪他。
“秦警官,獲得這個榮譽,你有什麼感想?”
秦峰想了想,說:“感謝組織的培養,感謝戰友的幫助,感謝群眾的信任。這份榮譽不屬於我一個人,屬於所有在基層默默奉獻的警察。”
“你下一步有什麼打算?”
“繼續做好本職工作,服務群眾,守護平安。”
回答很樸實,但很真誠。
第二天,《清河日報》刊登了表彰大會的報道,配了秦峰領獎的照片。
秦峰的父母(這一世的養父母)從報紙上看到訊息,特意打電話來:“小峰,我們為你驕傲!”
秦峰心裡暖暖的。
但他知道,榮譽是暫時的,工作是永恆的。
表彰大會結束後,他立即回到派出所,投入工作。
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因為他知道,警察的價值,不在獎狀上,而在群眾心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