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當眾辱罵公職人員、擾亂治安所辦公秩序,拒不服從管教,依規拘留五日。
第二,參與聚眾圍毆退役軍人,侮辱功勳人員,性質惡劣,追加拘留十日。
第三,長期假冒烈士家屬,騙取街道優撫待遇、鄰里幫扶,侵佔國家福利,屬於屢教不改,再追加拘留十五日。
三項疊加,合併拘留三十日。
同時登記在冊,納入街道重點管控人員名單,年底街道評先進、分福利、領補助,永久取消她所有資格。
另外,必須手寫書面檢討一份,貼在西合院公告欄、街道宣傳欄,公開認錯悔過。
最後,勒令全額退回這幾年靠假冒烈屬騙來的米麵、補助物資,摺合金額限期補交給街道辦。
一套處罰下來,有理有據,全是1953年明文規矩,讓人挑不出半點毛病。
聾老太太聽完三十天拘留的結果,眼前一黑,首接差點栽倒在地。
三十天拘留!
還要公開貼檢討、退所有好處、被街道重點盯著!
這對於一輩子愛面子、愛佔便宜、靠耍橫過日子的她來說,比捱打還難受。
她瞬間又想撒潑,張嘴就要喊冤。
可剛抬頭,就看見民警嚴肅的臉色,還有牆上貼著的鎮反治安條例通報。
她猛地把話嚥了回去,半句不敢再嚷嚷。
她心裡很清楚,再鬧下去,就不是單純拘留了,真能扣上敗壞革命榮譽、擾亂社會秩序的帽子,到時候下場更慘。
民警見她終於老實了,不再發瘋鬧事,立馬安排人做筆錄、按手印、登記資訊。
全程流程正規,簽字畫押、存檔備案,一點都不馬虎。
聾老太太手抖得厲害,字寫得歪歪扭扭,心裡又怕又悔。
她徹底明白,新社會的規矩,真的能治她這種老無賴。
之前在西合院橫行無忌、誰都讓著她的日子,徹底到頭了。
做完所有手續,民警首接安排人把她押進正式拘留監室。
之前那間臨時看押房還算寬鬆,現在的拘留室可是正規關押間,鐵門鐵窗,規矩森嚴,吃住全按最低標準來。
進去之後,再也沒人慣著她,不許大喊大叫、不許躺地碰瓷、不許無理取鬧。
敢鬧一次,就單獨關禁閉一次。
聾老太太縮在冰冷的牆角,渾身又酸又疼,心裡更是堵得慌。
她腸子都悔青了。
早知道鬧這麼大、處罰這麼重,說什麼她也不敢去圍毆老兵、當眾冒充烈屬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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